作者mathy ( 粉紅눩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關於惡鄰非法入侵的問題
時間Fri Dec 4 07:18:37 2009
事實經過:教會租了一層樓作為聚會所之用,其為辦公大樓,樓下搬來住家,
常常抗議聚會過於吵雜(但其實教會方態度婉轉,誠意配合),樓下住家
鄰居變本加厲挑毛病,最近甚至還私自進入破口大罵,難以和解...
問題:想請問鄰居非法入侵行為是否該當刑法第三百零六條侵入住居罪?
或是該當其他法規競合?又是否舉證上有應注意事項?
只是入侵叫囂但卻非停留長時間,也只是待在入門處一小塊範圍
不知在實務來看是否算輕微?有否提告之實益(之前已協調多次
但對方又反覆,已配合其要求,但又藉故騷擾,例如走路聲太吵
或是般椅子聲太吵諸如此類...)?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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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91.91.230
1F:推 hsinyeh:你那是聚會場所,不是住宅吧 12/04 09:26
2F:推 depravity:不算住宅最少也是他人的建築物吧該罪又不一定要住宅 12/04 19:24
3F:→ depravity:還有建築物、住宅或建築物附連圍繞之土地、船艦 12/04 19:26
4F:→ iscu:根據我目前看過的教會聚會場所 一般都是很吵的... 12/05 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