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ab93 (辰)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關於罰單過期申訴成功機會
時間Thu Dec 3 19:42:08 2009
事實經過:
小弟我日前不小心超速被當場舉發,雖然警方未設立警示標示,且夜間值勤也未開警示燈
是我經過之後才開燈攔停,但我知道我已經超速了,雖然我也不確定測速槍的那個
時速是不是我的(因為我右後方還有一台車也開很快),但我還是乖乖收下罰單
開單員警當時只跟我說"五天後可到郵局繳款",未提醒15日內需繳罰款
我以為只要30日內繳交罰款即可,沒注意到案日期是15日內
所以在第20天查詢需繳交罰款時,發現已經過期需要再罰一千大洋
總共四千五百大洋!
問題:
我超速是事實,我有意願要繳罰款,但是關於過期部分我不願意繳交
理由是 扣除五天作業時間,我只有10天能夠繳交罰款,我並不是故意拖延
只是超過幾天我就要被罰將近30%的過期罰金,我認為這樣並不合理
我查了一下資料
根據大法官釋憲(釋字第四二三號解釋文),即表示法律是要處罰違法行為情節,
不是要處罰遲繳行為,若以遲繳為由加倍罰鍰,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我如果提出申訴說明,我有意願繳交罰款,但因期限短促而延遲繳款
並不是故意延遲或是不繳,我提申訴希望只繳交3500我超速違規罰金
有成功的機會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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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9.32.251
1F:→ Sagarmatha:罰單上有寫到案期限 警察未口頭告知你應該不構成理由 12/03 22:07
2F:→ Sagarmatha:申訴是一定不會成功的 上法院聲明異議的話就要看法官了 12/03 22:09
3F:→ hsinyeh:釋字不能來拿這樣用 所以你還是要交...你可以依法申訴 12/03 22:38
4F:→ hsinyeh:然後訴願、提起行政訴訟,不過就我上課所知 行政法院相當 12/03 22:38
5F:→ hsinyeh:保守 有些釋字他們也沒在管的.. 12/03 22:39
6F:推 Beijingman:我看是想賴帳吧 12/03 23:42
7F:→ bailan:很難吧,目前罰款金額,就算逾期最高也都在法規定的上下限 12/04 00:07
8F:推 hcya:hsin大..交通事件有特別救濟程序 不適用訴願和行政訴訟喔~ 12/04 12:16
9F:→ hcya:案件是由普通法院(刑事庭)管轄的 和行政法院無關~ 12/04 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