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nnafeeling (↙~☆煞气a正太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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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其他] 戶籍謄本用處
時間Thu Dec 3 12:18:16 2009
事實經過:
家中祖父祖母過世後,留下一棟房子
現在家族要處理掉這間房子
家族長輩有六個兄妹
這件事目前由我姑姑處理
目前姑姑跟我表明說 要給她"兩份戶籍謄本"
因為要辦理 "清稅" 再來辦理"繼承"
因為我父親早已過世,所以說現在需要我們自己戶籍的戶籍謄本
用來證明我是我父親的兒子
說要辦理清稅跟繼承 (可能是祖父祖母的兒女繼承),之後 才可以處理掉這間房子
問題:
請問我姑姑這說法是否正確
我沒處理過這方面的事情 很怕戶籍謄本被拿去做非法的事情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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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9.174.2
1F:推 mercury1011:no 12/03 13:10
2F:→ wannafeeling:請問樓上NO是什麼意思 我對這方面不懂 12/03 13:37
3F:推 JudeF:(如有誤請指教) 文章看起來是要代位繼承吧, 因兒子過世,故 12/03 13:46
4F:→ JudeF:由孫輩繼承其應繼份。 這樣看來的確會用到你的戶籍謄本 12/03 13:47
5F:→ JudeF:我覺得戶籍謄本正本兩份給你姑姑沒關係。擔心的話,印章不要 12/03 13:48
6F:→ JudeF:給出去。屆時印鑑證明也給兩份沒有關係。印章自己保管就好。 12/03 13:49
是不是這樣呢?
房子應該是組父母名下 但未指定繼承人 所以由六兄妹繼承
我父親是這六兄妹其中之一 但早已過世多年
是否要出示戶籍謄本證明我跟父親的關係
這六兄妹才能辦理繼承
辦理繼承之後 是否才能處理(出售)這房子
※ 編輯: wannafeeling 來自: 60.249.174.2 (12/03 13:58)
7F:推 zazazas:應該是你們可以分到你爸爸原本的1/6 所以需要用到 12/03 14:13
8F:→ wannafeeling:對 姑姑有說要分這間房子 12/03 14:21
9F:推 JudeF:是的。要先把房子繼承到繼承人名下,才能登記給其他人。 12/03 14:30
10F:推 hsinyeh:的確要先登記到繼承人名下才能分出去 請看民法759 12/03 14:59
11F:→ wannafeeling:小弟先謝謝各位高手的解惑 12/03 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