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sinyeh (hsinyeh)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刑事] 蓄意違約捲款潛逃,是告詐欺嗎?
時間Wed Dec 2 22:00:29 2009
※ 引述《kis28519 (~呼)》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事情是一個月前發生的
: A承包一個總金額約250萬的工程,雙方有立合約
: 我哥也把第一筆款項6萬元給他,結果不到一個禮拜人就跑了
: 也依照當時簽約上所留的地址跟姓名寄存證信函,盡到告知的義務
: 總共寄了二次存證信函都被回退來,也有再次確認A的身份證影本,地址跟人名是對的
: 調查的結果是,對方不是沒有錢,是故意違約而且疑似己經脫產了
: A把財產全過給他老婆,然後再離婚
: 我不懂?為了區區6萬塊!有必要這樣賠掉自己的信用?
: 問題:
: 1.請問我是要直接告對方詐欺嗎?
: 2.A一直不出面告得成嗎?A如果都不出庭那還告得下去嗎?
: 3.如果告贏了可以跟對方求償嗎?
: 4.在A己脫產的情況下,還有什麼方式可以追回款項。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基本上,我重新整理一下你的問題
你的問題是當事人你哥(用B為代號) 發包一個250萬的工程給A
然後交付第一期工程款6萬元後,A就把財產都移轉給A妻 然後離婚
基本上你要告刑事上的詐欺也是有可能,小弟刑法不到家,不知道成立機率多少
不過如果要告你只要去報案其他交給檢察官煩惱就好,若你所述事件為真,
不會成立誣告罪的..
至於要怎麼把錢要回來,我覺得你還是走單純民事訴訟比較快一點...
基本上你哥發包給A時,就對A有請求履行完成工程的債權,
而A領受工程款以後,將財產均移轉給A妻再辦理離婚之事宜,
會影響到B對A之債權
1.先依照民法244條主張債權人(B)的撤銷權,主張A將財產贈與給A妻的無償行為無效
向法院訴請撤銷A之贈與,並將A妻受贈的財產轉移回A的名下。
2.就A落跑不見人影,無法履行對B的債務之事宜,主張第250條之債務不履行
應支付違約金(合約書裡面應該有規定吧,沒規定就用250條第二項)
以上條文附上法條
第 244 條
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債務人所為之有償行為,於行為時明知有損害於債權人之權利者,以受益
人於受益時亦知其情事者為限,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債務人之行為非以財產為標的,或僅有害於以給付特定物為標的之債權者
,不適用前二項之規定。
債權人依第一項或第二項之規定聲請法院撤銷時,得並聲請命受益人或轉
得人回復原狀。但轉得人於轉得時不知有撤銷原因者,不在此限。
第 250 條
當事人得約定債務人於債務不履行時,應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視為因不履行而生損害之賠償總額。其約
定如債務人不於適當時期或不依適當方法履行債務時,即須支付違約金者
,債權人除得請求履行債務外,違約金視為因不於適當時期或不依適當方
法履行債務所生損害之賠償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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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is28519:謝謝你,真的很感謝你的回文^^ 12/02 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