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apply (往前行)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消費] 在網拍賣手機
時間Wed Dec 2 15:22:01 2009
※ 引述《mk970525 (美夢一場)》之銘言:
: 事實經過:我在網拍賣了一支沒在用的手機..是中古機 寄出的前一天我還把手機
: 拿來刪除裡面的圖片~所以我確定開機是正常的~ 寄出時我也很仔細的包裝
: 所以幾乎不可能因為郵寄而壓到故障..
: 問題:買家收到之後來電說~手機開機後只有聲音沒有銀幕..
: 但是我前一天用時還好好的..
: 因為是郵寄的 幾乎很難認定是他收到以後..怎麼樣..
: (有點懷疑他拆零件或是做了什麼..)
: 還是真的就剛剛好壞掉..但是我只能用猜想的 也沒證據..
: 請問遇到這個問題~買家有保障嗎?還是只能退款~"~
: 希望知道的版友給我建議~謝謝!!
這個問題蠻好的
其實我以前也想過
不過如果從法律上來看
除非賣家有辦法證明是買家搞壞的
不然可能賣家還是得退錢
這是因為賣方有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第 354 條
物之出賣人對於買受人,應擔保其物依第三百七十三條之規定危險移轉於
買受人時無滅失或減少其價值之瑕疵,亦無滅失或減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約
預定效用之瑕疵。但減少之程度,無關重要者,不得視為瑕疵。
出賣人並應擔保其物於危險移轉時,具有其所保證之品質。
既然是擔保責任
就代表好壞與否的證明在賣家身上
而買家只要主張是壞的即可退貨
(應該有不同意見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27.47.41
1F:→ WinterDust:所以 出貨前 拿相機先拍好封紙 或其他情形就ok嗎@@??? 12/02 16:22
2F:→ depravity:NO就算運送過程出事也是賣的負責然後再試圖找運送的求償 12/02 16:39
3F:推 hsinyeh:運送過程出事情應該是買受人負擔吧 12/02 16:41
4F:→ hsinyeh:若根據民法374條規訂,危險負擔在自出賣人交付其標的物於 12/02 16:42
5F:→ hsinyeh:為運送之人或承攬運送人時起 由買受人負擔 12/02 16:43
6F:→ depravity:那是指交付清償地以外的吧 要是本來就提供送貨服務 12/02 16:44
7F:→ depravity:清償地就是收貨地點啊 12/02 16:45
8F:→ depravity:要面交結果買的說要用寄的這才是買方承擔 12/02 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