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terpirse (小嘉)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 機車罰單問題
時間Tue Dec 1 22:25:45 2009
※ 引述《snakeback (偽裝型男的宅男)》之銘言:
: 事實經過:大約再去年的三月份左右,因為在高雄闖了紅燈 被照相
: 當時都不知道,而罰單寄到了高雄內門的老家,老家是阿公的住址,這邊都沒有人住
: 自從阿公身體不好到台南來給人看護之後,我們那邊就沒有人。而我的罰單也都沒有人領
: 近期收到了交通裁決書,因為我沒有如期繳納罰單便要我闖紅燈的1800提升到4500
: 我其實很不服,因為我不是不繳,要是我知道早就給他繳了,而且不是一張,是三張
: 我想申訴的部份為,那邊沒有人在,沒有人收 我本人也不知道這樣的事情,直到今年
: 十月底,我媽才真正的收到罰單並且把它交給我。
: 問題:我沒有收到罰單這點是真的,而且上面的裁決書還有寫到我幾號不在之類的
: 我想知道是不是能夠申訴,我願意繳納1800的罰單,有幾張繳幾張
: 但我不服氣要繳到4500,希望能有板上大大告訴我,如何申訴,申訴點在哪!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要申訴成功,其實只有一個重點
那就是政府執法有明顯違法之處或不合理之處
例如你明明沒闖紅燈,卻被執法人員一時不察開了闖紅燈
這就是政府執法違法了,你可以申訴。
但是客觀條件看來
你的車籍所在地,很明顯的是內門老家,所以政府自然就會將罰單寄往車籍所在地
至於你要搬家,卻沒有更改車籍所在地
(政府怎能判斷的出騎車的人是誰?逕行舉發當然是以車主為違規人,而以車籍所在地寄送
罰單,而未收罰單並非是政府違法)
所以申訴不可能成功。
站在政府的立場,若你申訴成功
未來只要任何人主張,我不住那裡,就都能成功,那政府執法的公信力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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