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apply (往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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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刑事] 有可能沒做筆錄先收到傳票嗎
時間Mon Nov 30 12:38:58 2009
※ 引述《ivonie7788 (我愛尚真)》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上個月家裡收到一張傳票 寄給我爸的 說他詐欺
: 但是我爸根本也沒有去警局作筆錄 平常也都正常上下班
: 莫名其妙寄來一張板橋地檢署的傳票 說他是被告
: 但上面也沒有說被誰告?
: 問題:
: 有可能是詐騙集團嗎?
: 因為我爸看完就丟了 想說是詐騙集團
: 但我覺得還是不妥 可能要再打個電話去問問看比較保險
: 對了 有可能沒先去警局作筆錄 就先收到傳票嗎?
他上面如果有寫正確的開庭時間 書記官的蓋章
法院的聯絡資料
那應該就是真的
至於原告的資訊部會告訴被告(怕被告找人打原告)
如果是真的不能丟喔
雖然有可能是告錯人
但既然收到了傳票
還是要出庭
這是公民的義務 雖然比較麻煩
但沒辦法
先打電話去法院問吧
沒做過筆錄就直接收到傳票是有可能
但機率應該很小
除非是罪證十分確鑿 而且證據全都調查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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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0.127.47.41
1F:→ hotwingking:刑事案件沒有原告的稱謂 12/01 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