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apply (往前行)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 鄰居打鼓很吵怎麼辦???
時間Mon Nov 30 11:59:46 2009
※ 引述《kittybunny (Momo)》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我現在租屋處是有管理員的小型公寓在北市某大學附近,
: 每個月的租金並不便宜,總共四層樓
: 最近地下室的房東把地下室租給其他學校的學生作為樂團的練團室。
: 雖然說有做隔音設備,但是打鼓的震動聲真的很大很吵,
: 每天接近中午就有人在練習打鼓,
: 一直練到晚上,有幾次還練到凌晨
: 一周七天,天天都在練習!!
: 雖然有跟管理員抱怨了一下,但管理員還是准許他們可以練到晚上11點!
: 天啊! 家就是休息的地方,
: 而且一個月的房租那麼貴! 還要得忍受那些無謂的打鼓震動聲
: 真的是很擾人!!!
: 而且那些學生常常在門口處抽菸聊天,開窗戶通風都得聽他們的吵雜聲,
: 真的很不堪其擾甚至快瘋掉了!!
: 這比附近施工的地方還更吵!! 因為整個地板都因鼓聲而在震動!!
: 但是礙於我們是房客無法做更進一步的抗議!
: 現在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簡直快精神分裂了!!
: 問題:
: 1.有什麼方法可以讓他們搬離??
: 2.根據公寓大廈大樓管理條例第16條:
: 住戶不得任意棄置垃圾、排放各種污染物、惡臭物質或發生喧囂、
: 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之行為。
: 根據這個條例我可以做出甚麼行動??
: 3.還有甚麼其他的好方法可以做嗎??
: 希望各位能給個意見~ 真的感激不盡
讓他們搬離比較辦不到
因為他們也有居住的自由
但是要他們不製造噪音很簡單
從法律上要主張可以主張民法195條
民法第 195 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
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
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
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
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不過這個太慢了
要他們馬上停下來
雖然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也可以引用
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比較屬於自治用的法律
幫助不大
你的問題應該是關於
噪音管制法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的問題
噪音管制法第 6 條
製造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者,由警察機
關依有關法規處理之。
所以你應該依據上述法規找警察前來處理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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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27.47.41
1F:→ myrookie:我建議原PO跟房東反映. 若要走社維法請跳出來作指證筆錄. 11/30 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