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iu (Waiu)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支票過期,欠債人不還錢,並寄來存證信函
時間Sat Nov 28 23:18:50 2009
事情經過:
某甲向某乙斷斷續續的借了數百萬元, 並向某乙開出支票,
承諾只要拿著支票在到期日時,去銀行就可以拿錢
某乙是用銀行轉帳方式,把錢直接打進某甲戶口
某乙後來發現不對,即叫某甲簽債據, 但某甲一直拖
現某甲死不還錢,並寄出存證信函,只承認其中不到1/10之金額,餘額均有問題
支票有部分已經過期 (到期日之後一年, 應該是失效了)
因為某甲叫某乙不要把軋票, 跳票的話某甲會很麻煩,就更沒能力還錢之類的話
問題:
1. 是否可以用銀行戶口對銀行戶口來證明錢是某乙確實借給某甲?
(某乙絕無欠某甲任何金錢,故所有的錢都是借貸形式)
2. 也是否有其他途徑(另簽債據之外,因為某甲死都不簽),讓欠款一直有追討效力?
謝謝各位給的意見及建議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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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00.242.117
1F:推 hsinyeh:阿不就拿支票去訴訟就好了嗎 11/28 23:21
2F:→ hsinyeh:他都已經欠妳錢了搞不好被這樣搞的不只一個 11/28 23:21
3F:→ hsinyeh:票拿去軋 然後拿到銀行的拒絕證書後訴訟 11/28 23:22
4F:→ waiu:過期的支票還能嗎? 11/28 23:22
5F:→ hsinyeh:到期日開哪時候? 是到期日到了才可以請求 那不叫過期.. 11/28 23:23
6F:→ waiu:已經過了到期日的一年了 11/28 23:23
※ 編輯: waiu 來自: 122.100.242.117 (11/28 23:28)
7F:推 hsinyeh:抱歉,剛剛翻了一下發現記錯 支票的叫發票日 11/28 23:41
8F:→ hsinyeh:如果已經超過一年 那就直接提民事訴訟 尚未超過一年 11/28 23:42
9F:→ hsinyeh:則若發票人未撤銷付款委託,仍然可以去軋 11/28 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