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terpirse (小嘉)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 證件全部不見 卻只寫身分證遺失
時間Fri Nov 27 12:44:55 2009
※ 引述《boybo1072001 (牙膏)》之銘言:
: 請問一下~
: 如果身上所有東西都不見(相機 手機 錢包等)
: 然後去警察局報遺失
: 然後警察問他什麼證件不見
: 我朋友說全部
: 可是警察卻只寫身分證
: 那如果萬一有其他證件被不法人士拿去做什麼的話該怎辦
: 因為裡面還有學生證 駕照 行照等等的
: 會有什麼關係嗎???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證件不見不需要報案
因為就算有人持你的遺失證件犯案,就算你提出備案證明
最多只能證明你「自稱遺失證件」(當然也有可能是遺失的人監守自盜)
例如我謊稱遺失,然後去備案,然後再交付其他人,然後去申請電話,然後狂打
然後被追錢,然後再主張遺失不必付...
所以警察機關早就不受理證件遺失了,證件遺失第一時間要到相關機關去補辦
1.身分證(找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
只要補辦了,身分證上就會有補發日期,而之前那張就會作廢並登錄於警政署,一旦
有人拿你之前的身分證(上面也有製發日期)去申請貸款之類的,行員上警政署網站查詢
很容易就查到那是一張作廢的身分證。
那如果辦其他業務呢?只要補辦了身分證,舊證就會被戶政機關註銷,而且這個證據力
很大。
2.駕照行照那當然是到監理站補辦。
3.學生證??學校補辦啊
你不會以為拿著學生證可以去借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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