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apply (往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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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刑事] 如果抓到車手是否會判無罪呢?
時間Fri Nov 27 12:07:12 2009
※ 引述《mary413 (放手會比較好過...)》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男友原在同公司上班,因為某種因素離職,後面因為在報上看到遊樂場應徵接送司機
: 有打電話聯絡,那經理問我男友有沒有台新、第一、渣打、中國信託..等帳戶。我男友
: 說沒有,因為他信用不良,如果將錢匯到他的帳戶,他怕銀行會去凍結他的帳戶要錢。
: 問說可不可以用女朋友的,他說可以。他說他會匯幾千進去看帳戶會不會凍結。
: 我星期一就去辦中國信託的帳戶拿給他,我存一萬開戶金,拿到金融卡後就將一萬開戶
: 金領出來。
: 下午他與經理約在外面碰面。將金融卡及密碼
: 給對方。還與車手在便利商店門口碰面,那車手也有去便利商店買東西。便利商店也有
: 拍到他,但我男友是在走廊將金融卡給他的,車手跟他說明天經理就會通知你可不可以
: 上班,沒多久經理打給他說東西拿到了。
: 我星期二早上就接到中國信託通知說我有很多交易記錄,問是不是我,我就覺得奇怪
: 請我男友去將東西拿回來。
: 我去中國信託網站看交易明細,真有將有幾筆交易記錄,存入共15萬多,都已領差不多
: ,快中午又接到電話說,我的帳戶異常,變成警示帳戶了。
: 當下我跟男友至分局報警做筆錄,警察有錄音。但沒有給我報案三聯單。
: 那是專門在辦詐騙案的警察,他跟我說我應該會沒事,我男友可能會有事,因為是他將金
: 融卡給別人的。
: 可是我去問律師,律師不在,是祕書接的。他說我的案件我跟我男友詐騙幫助犯很難沒事
: 我們完全沒有在交易明細中獲得任何金錢。
: 我男友打算用釣魚的方式將車手找出來,會同警方抓人。
: 我已將報紙、通聯記錄、便利商店的影像記錄、停車記錄都留下來了。
: 問題:
: 一、這樣的過程,我是否可以沒事呢???
放心 你絕對會沒事
但是你可能必須配合警方及檢察官辦案
在刑法上
你跟你男朋友可能成立309的詐欺罪幫助犯
但詐欺罪必須是意圖犯罪且故意
不處罰過失
結論是 無罪
但帳號身分畢竟是你的 而接洽的人則是你男朋友
在這個案件中 你們算是關係人
要配合辦案 但不用擔心
不會有前科或任何記錄 盡力配合就好
記得下次帳號部要隨便給別人就好
: 二、我男友是否也可以沒事呢???
他也是沒事的 放心
: 三、一般來說是不是先開偵查庭,祕書跟我說一審律師費是五萬。那是不是偵察庭就五萬
: 萬一被起訴了,一審再一個五萬嗎???
一般是包次的
就是從偵查庭直到第一審結束為止
我不認為你們的事件須要請律師
(因為不是你們作的)
但如果你很擔心還是可以請
但我會覺得事實的完全陳述及有利證據比請律師重要多了
畢竟辦案的檢察官在某種程度上是比律師聰明的(律師別打我)
: 四、我今天有看到新聞有人將車手抓出來破獲詐騙案。如果將車手找出來是不是我跟我
: 男友都沒事了。
就算車手沒找出來你們壹樣沒事
但如果妳們願意幫忙一起逮捕詐欺犯
警察和檢察官和人民都會感謝妳們的
: 新聞網址如下: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125/78/1vm9h.html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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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0.127.47.41
1F:推 gadoma:絕對沒事? 如果女方事先知道男方開戶的用途、甚至知道男方 11/27 12:17
2F:推 ChrisBear:男方主觀過失? 女方沒事? 確定? 11/27 12:18
3F:→ gadoma:必須連同密碼交給車手還開戶給男友使用...她會被認定有幫助 11/27 12:18
4F:→ gadoma:未必故意....這樣絕對有事 11/27 12:19
5F:→ ChrisBear:這種類似案件基本上男方要抗辯過失很難被採信 11/27 12:19
6F:推 andy221123:交付金融卡要讓法官相信你不是故意的好像有點困難~ 11/27 13:35
7F:→ andy221123:畢竟金融卡主要功用是提款~很難會被採信 11/27 13:37
8F:推 hoboks:309是公然侮辱? 11/27 13:42
9F:推 ChrisBear:他想說的是339啦.... 11/27 14:08
10F:→ yuusnow:律師費是算一庭,偵查庭、第一審是不一樣的庭,會分開收 11/27 17:06
11F:→ yuusnow:只是連續委任的話有的律師可以打折... 11/27 17:06
12F:→ yuusnow:而原PO男友跟本不會絕對沒事,他若知道對方用途 11/27 17:08
13F:→ yuusnow:還交付密碼,那絕對是幫助犯,如果他抗辯不知情 11/27 17:09
14F:→ yuusnow:那請問一般人會將提款卡密碼(無論卡內有無金額),交給 11/27 17:09
15F:→ yuusnow:不認識的人嗎? 我想不僅是我,很多人都知道這很危險 11/27 17:10
16F:→ yuusnow:所以法官很難去採信男方不是故意的這種說法 11/27 17:12
17F:→ yuusnow:女方若當時就知道男方要求辦卡不是他要用,而是要給 11/27 17:12
18F:→ yuusnow:"上司"使用,也可能會有事,我同意不一定要請律師 11/27 17:14
19F:→ yuusnow:但他們這個案子男方被起訴的機會很高,並不是沒事好嗎... 11/27 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