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q623 (哈哪)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詐欺與偽造文書的出庭問題
時間Fri Nov 27 08:42:23 2009
事實經過:
我爸爸先前冒用我媽媽的身分證、印鑑並找了另外一個不認識的女人來幫忙簽名當保人,
到銀行去貸款並跟其他企業簽本票,
因為還不出錢,所以我媽媽接到法院的傳票才知道自己被冒用人頭當保人。
後來我媽媽向法院主張債權不存在,在庭上拿出自己的簽名來比對,
並傳喚銀行和該企業的業務員,他們都無法證實當時的保人是媽媽,
所以我媽媽勝訴了,她不用去負擔不是她做保的貸款與本票。
但是,
最近我媽媽收到台中地檢署的傳票,
檢察官要我媽媽出席刑事庭,去指證我爸爸偽造文書與詐欺,
我媽媽當然不想要出庭去指證自己的前夫(因為有點殘忍),
但傳票上說媽媽若不出庭,就要被罰錢,
請問我媽媽一定得出庭嗎?不出庭就真的會被罰錢嗎?有其他的辦法嗎?
另外還有一個問題就是,
我爸爸若不出這個刑事庭,是不是就等同於默認?然後會被通緝嗎?
若是我爸爸出庭了,他會當庭就被銬走?還是之後才會被抓走?
麻煩幫我解答這些問題了。
真的很感謝。
問題: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5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