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apply (往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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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勞資] 職場糾紛,我該怎麼辦...
時間Thu Nov 26 15:01:55 2009
※ 引述《Kate (Kate)》之銘言:
: 抱歉,麻煩板上各位幫忙解答目前面臨的新問題,如下
: ※ 引述《Kate (Kate)》之銘言:
: : 事實經過:
: : 我是在留學代辦公司工作,之前接洽一個客人時,在老闆的指示下,
: : 為客人規劃了一份遊學行程,但實際執行時,我們卻沒辦法做到答應客人
: : 的事項,客人要求退費,老闆不肯,所以這位客人怒告消基會,老闆驚覺
: : 事態嚴重,願意退費賠錢,但卻要我負擔三分之一,並且打死不承認那是
: : 她給客人的承諾,硬咬所有承諾客人的事項都是出自我的意思。當時這位
: : 客人是由我接洽,因為老闆人不在國內;但我是請示了老闆的意見後,才
: : 給客人那樣的答覆,幫客人規劃那樣的費用及行程皆不是出自我意,而現
: : 在老闆卻完全不承認,請問如果真要走上法庭,我該如何自保?謝謝各位。
: : (我已提出辭呈,但關於老闆要我賠償部分感到很生氣,畢竟賠償那三分之
: : 一已經是我一個月的薪水了!老闆發薪水又是自己計算,她會提前把錢扣走
: : ,我根本不能預先留下不繳出,請問我該怎麼辦?謝謝各位!!)
: 除了上述問題外,老闆在薪資給付部份,一直逃避法律漏洞,除了工讀生皆未
: 加保勞健保外,正職員工也以高報低,只幫我們保17280最低級距,勞退雇主
: 提撥部份還要我們自己出一半(她自己每個月主動從薪水扣掉),本來想說,不
: 去計較那個部份,有幫我們加保就好,可是最近由於上述事件和離職薪資問題
: 和老闆接洽的不甚愉快,老闆甚至拿她幫我們投保17280這件事說嘴(就一直說
: 她對我們多好,幫我們保了勞健保,保費還多繳許多,我們還不知足blablabla)
: 其實自己心裡聽了很不是滋味,老闆似乎覺得我們不懂勞基法就可以這樣走避
: 法律漏洞。
: : 問題
: : 1.我沒有和老闆通話時的錄音,沒辦法證明的確是老闆跟我說過那些話,
: : 這位客人手上的錄音又是只有我和他兩人的對話,請問我該如何自保?
: : 2.關於賠償三分之一的部份,是合法的行為嗎?我可以拿任何法律條文告訴
: : 老闆我不想支付,她無權扣我薪水嗎?
: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想請問:
: 1.如果想讓老闆補繳之前以高報低的保費
: 2.請她還給我們那原本應是雇主提撥的部份的勞退金(就是她擅自扣我們薪水繳一半
: 雇主勞退提撥部分的錢)
這應該是要去行政主管機關檢舉的
參見勞工保險條例
第 72 條
1.投保單位不依本條例之規定辦理投保手續者,按自僱用之日起,至參加保
險之日止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處以二倍罰鍰。勞工因此所受之損失,並
應由投保單位依本條例規定之給付標準賠償之。
2.投保單位違背本條例規定,將投保薪資金額以多報少或以少報多者,自事
實發生之日起按其短報或多報之保險費金額,處以二倍罰鍰,並追繳其溢
領給付金額。勞工因此所受損失應由投保單位賠償之。
3.投保單位於保險人依第十條第三項規定為查對時,拒不出示者,或違反同
條第四項規定者,處以二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4.投保單位於本條例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十六日修正生效前,依第十七條
第一項規定加徵滯納金至應納費額一倍者,其應繳之保險費仍未向保險人
繳納,且未經保險人處以罰鍰或處以罰鍰未執行者,不再裁處或執行。
: 有沒有什麼法條或該準備什麼資料,讓自己在法庭上(非不得已)可以爭取自己的權利
: 非常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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