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apply (往前行)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刑事] 賭博問題
時間Wed Nov 25 10:54:50 2009
※ 引述《cck1985 (阿凱)》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家母三不五時會找朋友來家中打牌,消遣一下,會酌收飯錢,
: 大家只是閒著沒事打發時間,所以一週數次!
: 都是上了年紀沒事做的人!
: 我知道聚賭不是對的事情,有錯在先我懂!
說真的 賭博那裏部對= =
只要不要有暴力色情或金額過大使人家破人亡
打打牌賭賭博也沒什麼
台灣的法律很奇怪
你拿一百萬元去包名牌叫作公益彩券
你拿一百萬元換成籌碼放在桌上打牌會被警察抓
xx
: 問題:
: 1. 除了警察,請問我或不參予賭局的人是否可以對現場拍照錄影?
當然可以呀 如果它們構成刑法的賭博罪的話
第 266 條
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一千元以下罰金。但以供
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在此限。
當場賭博之器具與在賭檯或兌換籌碼處之財物,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
之。
第 268 條
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
千元以下罰金。
:
: 2. 承上題,若可以執行此動作,警察就無法阻止吧?
阻止什麼??阻止你拍照錄影 還是阻止你媽媽賭博?
:
: 3. 若不行,我可以做什麼事情保護我媽的基本權利?
就賭博歸賭博
錢不要擺桌上
不要太多人或太吵
不過還是不太懂你的問題是什麼
該不會是警察做了十麼奇怪的事情嗎= =??
: 或許這些問題很簡單,但就是不懂,所以才上來發問!
: 我只想知道這些問題的答案,麻煩哪位專業人士替小弟解答一下!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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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0.127.47.41
1F:→ kumo911:在家裡打衛生麻將早就除罪了,沒抽頭打再大也不犯法 11/25 11:26
2F:推 hisanobu:大家交錢給屋主去買宵夜也算抽頭 11/25 11:32
3F:推 magickevin:去買宵夜不算抽頭阿.....意圖營利 11/25 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