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da7222 (達達)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收傷的請求賠償有無時間限制
時間Wed Nov 25 08:50:40 2009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09年11月初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傷及肩膀骨頭開刀打鋼釘固定,住院三天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完成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有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上班途中被追撞,造事者早上為了趕去上課以時速70km從後方追撞,造成收傷的人傷及
骨頭。受害者由於有打鋼釘所以需要一年時間觀察骨頭癒合狀況,想等穩定後與肇事者
求償。受害者先自行修復機車在提供報價單給肇事者,肇事者卻說受害者拖延時間且從
警察那邊聽說他們可以不用全額賠償,所以態度轉變說被撞的人倒楣。
六、問題:
1.公司僅以住院三天給以公傷假,是否再進公司前有簽合約同意就只能照這合約,因為
勞工委員會好像說公傷假無時間限制。
2.受害者可以請求哪些賠償?(機車修復費用、醫療費、住院費用、後續復建複診費用、
影響上班無法領薪水可否求償
3.警方的肇事責任報告有沒有時間限制還是要在刑法告訴期內有效?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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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9.223.38.37
1F:推 ganbaday:2的薪水請找肇事者討.還有精神賠償 11/25 10:22
2F:→ ganbaday:3.初步分析研判表過陣子就下來了,想拖延慢慢談記得滿半 11/25 10:23
3F:→ ganbaday:年之前先告過失傷害,然後就繼續慢慢調解 11/25 10:23
4F:→ ganbaday:另外你車不該先修,估價單得先給對方看過認可...這部份 11/25 10:25
5F:→ ganbaday:對方很有殺價空間,另財損須折舊 11/25 10:25
6F:→ ganbaday:所有醫療上的支出,強制險大多會賠,且不論肇事責任輕重 11/25 10:26
7F:→ ganbaday:這部份可以分批請領,你可以初步蒐集先領一次,之後復健 11/25 10:26
8F:→ ganbaday:在領,一年後二次手術拔鋼釘在領一次(兩年內皆可) 11/25 10:27
9F:→ ganbaday:除了醫療支出的,其他得看肇事責任依比例分攤 11/25 10:27
10F:→ ganbaday:初步分析研判表下來後,若你無過失且對方也認同責任全扛 11/25 10:28
11F:→ ganbaday:那就是賠你100%工作損失、精神賠償,若你也有過失則按照 11/25 10:28
12F:→ ganbaday:肇事責任輕重比例分攤 11/25 10:29
13F:→ ganbaday:我也肩膀鋼釘.至今八個月還沒辦法貼著耳朵舉直... 11/25 10:31
14F:→ ganbaday:工作損失是依照醫生診斷證明,他寫你該修養幾天就是幾天 11/25 10:32
15F:→ dada7222:感謝~現在只能等研判表了~被撞真倒楣~也祝你早日康復 11/25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