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apply (往前行)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 家人希望我幫忙掛名公司負責人
時間Tue Nov 24 15:57:12 2009
※ 引述《Qufish (放逐)》之銘言:
: 如題
: 家人想要我幫忙掛名公司負責人
: 他說 只要不用我的名字開票出了甚麼事情就不用負責
: (請問開票是可以不用我的名字嗎?)
: 因為他說 只需要身份證登記公司負責人
: 他那邊不會留我的身份證和印章
: 而我本身不會參與任何公司經營運作
: 不知道還會有甚麼問題
: 很煩惱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1.公司倒閉了 找"負責"人
2.公司詐欺 找"負責"人
3.公司欠稅 找"負責"人
4.公司侵權 找"負責"人
第 23 條
公司負責人應忠實執行業務並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如有違反致公司
受有損害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公司負責人對於公司業務之執行,如有違反法令致他人受有損害時,對他
人應與公司負連帶賠償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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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27.47.41
1F:推 ChrisBear:引法條要引特別法會比較好 請參考公司法規定 11/24 19:25
2F:→ ChrisBear:而且公司負責人因事情不同負責人也不同 11/24 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