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apply (往前行)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勞資] 離職之後,老闆卻要我回去找以前的會計 …
時間Fri Nov 20 18:44:52 2009
※ 引述《fayx2 (午餐的約會)》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我在公司內擔任會計,去年的工作計畫應該於年底結算
: 但是因為一些因素,所以並沒有結算
: 但是該筆款項有專戶,所以從去年年底之後都沒有再支動過
: 因為公司屬於社團法人,今年選舉完之後
: 新任的老闆上任,改派新任會計
: 所以我於六月十二日被資遣,其中有寫交接手冊,並有載明去年未退款項
: 到了九月,公司突然告知我找部到去年未退款項的會計憑證
: 要求我回公司找
: 如果不回去找、協助辦理退款,
: 則要寄存證信函給我,其法律後果由我自行處理
: 問題:
: 請問他說有相關法律後果要我自行承擔,請問有什麼相關法律後果?!
應該是沒有什麼嚴重的法律後果
充其量是債務不履行不完全給付吧(勞務為完全給付)
真的被告大概要賠一些錢
: 我如果不回去幫忙找,會怎麼樣嗎?!
不會怎麼樣
一來他不一定會告
二來告了不一定會贏(因為舉證責任在老闆身上 我估他舉證舉不出來)
三來你已經不是他的員工了
放心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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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68.14.111
1F:推 fayx2:真的很謝謝您。 11/21 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