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uyur (太古之翼)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索賠問題(索賠期限)
時間Thu Nov 19 17:33:30 2009
一、車禍發生日期:今年八月中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沒有人受傷沒有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沒有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沒有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紅綠燈路口,紅燈,車輛呈停止狀態,小弟因為在看地圖一時疏忽,煞車沒有踩緊,
就由靜止狀態,撞到前車,由外觀看來似乎只有保險桿掉漆,但仍然報警並做筆錄。
六、問題:
撞到人當然要賠沒錯,而且很明顯全然是我的錯,事發後我有主動跟事主聯絡,不過事主
卻以忙碌為理由一直沒有去估價或修理,本以為可能沒有問題就讓他這樣過去,沒想到他
卻在今天打電話來說他去估價了,要修理費。請問,這樣我應該要賠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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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9.43.15
1F:推 tks9527:很合理呀..對方也不是都有空讓你把車拿去鈑金.. 11/19 17:42
2F:→ tks9527:難道你還想多付一條對方的交通費嗎? 11/19 17:43
3F:→ yuusnow:民事請求期限是兩年,三個月還好吧 11/19 17:49
4F:→ ruyur:但是,我怎麼能確定是不是他事後又另行損傷?他拖到11/19才去 11/20 11:42
5F:→ ruyur:估價,那這樣豈不是都算到我頭上? 11/20 11:43
6F:推 ganbaday:有報警就有拍照.既然估價了先看看沒差吧.保險桿以外再說 11/20 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