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liantin0 (酷拉利)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 被嚴重騷擾了,請問該如何處理?
時間Wed Nov 18 23:13:32 2009
※ 引述《happybetty (midori)》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最近被嚴重的騷擾,對方是我認識的人
: 他不斷打我工作地方的電話以及家裡電話讓大家不得安寧
: 現在我家裡的電話換掉了
: 他卻改打我朋友們的電話
: (因為之前借給他一支空手機,卻忘記把裡面的通訊人刪除,所以他將裡面的電話拼命打)
: 一天可以打到一、二十通
: 也傳了許多不堪入目的簡訊到我朋友的手機中辱罵及毀謗我
: 之前也曾經以簡訊恐嚇要殺我及家人
: 鬧的我與身邊的人都不得安寧
: 問題:
: 1、如果我想採取法律訴訟 我要告他騷擾或者毀謗或公然侮辱或恐嚇?
(1)狂打電話,讓你換掉電話:這部分刑事實務就我了解,不夠成強制罪(地院判決)
;可能的話,可以考慮尋求民事途徑請求賠償,但這邊還蠻有問題的(見下述)
(2)辱罵及毀謗你:刑事部分可能無從成立,因為不符"公然"要件;一樣請考慮民
事途徑
(3)簡訊恐嚇:這部分可能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刑法第305條)
: 2、我該蒐集哪些證據
(1)通聯紀錄
(2)、(3)保留簡訊
: 3、我知道這個人是誰 但不知道這人現在在哪 我懷疑他告訴我的名字非真名
: 也沒有身分證字號,另外他的手機是預付卡儲值型的電話 知道號碼但似乎不是他的名字
: 這樣要如何提告?通聯紀錄可以證明我們被騷擾嗎?
通聯紀錄是否可以證明你們被騷擾,真的很難說,決定因素很多,像他到底狂撥幾通?
是否密集轟炸?都是決定因素之一
至於說你不知道騷擾者為何人?這點不用太擔心,你向警局或地檢署提出告訴,剩下
的事公權力會幫你的
: 抱歉問題很多,但我們的生活已經嚴重受到干擾 請大家幫幫忙
: 謝謝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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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3.217.29
※ 編輯: juliantin0 來自: 140.123.217.29 (11/18 23:15)
1F:→ iscu:慎防警察用沒有對方資料不能報案的理由吃案 11/19 02:01
2F:推 depravity:這本來就不是刑案吧 @@ 11/19 02:02
3F:→ juliantin0:簡訊恐嚇不是刑案?那請問是?? 11/19 08:32
4F:推 depravity:sorry 我只看到"辱罵及毀謗"漏掉下一行 @@" 11/19 10:06
5F:→ myrookie:電話騷擾你去派出所報案也沒什麼用...真的幫你受理也只是 11/21 11:53
6F:→ myrookie:事後不起訴的機率很高.因很難舉證.看要不要累積上萬通... 11/21 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