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a8226891 (豚)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關於開檢察庭的流程
時間Mon Nov 16 13:30:29 2009
4:53 增加問題
事實經過:詳情請參考17907
簡略說明:對方前往警局控告我們傷害,而我們也去地檢署按鈴申告告對方傷害
問題:
1.請問開檢察庭的話,何時可以得知檢察官是傳喚一人or二人?是當天到場才知道嗎?
2.請問要開庭前(未確定日期),
地檢署有人撥電通知要事先準備證據傳至地檢署,是正常的嗎?(我以為都是文件通知)
3.請問開檢察庭,律師(辯護者)到底可不可以說話?
有律師說不能說話,僅能旁聽,也有律師說可以幫忙辯護 囧"
4.請問請律師開檢察庭或者加上諮詢和上法院等全程,價格約莫?
找法扶會是僅能諮詢,還是可以請對方免費協助開庭呢
new~
5.請問大家建議偵查庭(就是檢察庭吧?)需要請律師嗎?(詳情請參考17907)
6.我應該主動提出要傳喚證人,還是交由檢察官判定呢?
若需要由我主動,我有找到傳喚證人的文件格式,
可是我只知道他的外號不知道真實姓名或者身分證號碼等資料,該怎麼辦?
(要控告對方妻子,也是不知道對方妻子的名字 ~"~ )
謝謝大家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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