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upei (到處走走也不賴)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雇方積欠薪水
時間Sun Nov 15 23:33:06 2009
事實經過:
大家好,
小弟的媽媽是人家在辦喜慶婚喪時被外燴的業者雇去當廚師,
也就是大家在外頭看得到在煮辦桌的人。
聽我媽媽說業者已經積欠多次薪水沒發,
不過連她自己都忘記有多少次了。
問題:
我想問的是,
我們不過就是想把應得的薪水拿回來,
不過這樣的僱傭關係都是口頭上講好沒有什麼契約關係,
我認為麻煩就是在這裡,
業者要是賴也可能賴的掉吧!
所以說若是還有辦法能走法律途徑的話,
有沒有什麼地方是小弟需要注意的,
謝謝各位!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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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232.191
1F:推 ChrisBear:先發存證信函表明對方積欠報酬金額多少及時間 11/15 23:36
2F:→ ChrisBear:要對方限期支付 如果逾期不支付去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11/15 23:36
3F:→ chupei:感謝~^^ 11/15 23:46
4F:推 f88887777:應當有證人,證人只要經過具結其證詞是有效力的。 11/16 11:05
5F:→ f88887777:除非你媽老板神通廣大,買通所有人當做沒有這回事。 11/16 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