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ymoon (眼睛也有得擦 黑眼圈閃邊)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想請問一下對方告我們過失傷害
時間Sun Nov 15 22:43:39 2009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98/10/16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傷的比較嚴重有骨折開刀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沒有破壞但我爸車子有下意識往前開一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有連絡保險公司 我爸車有保全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爸是開車的人 經過快到我家的一個小十字路口
快到我家我爸基本上車速很慢 我爸是直行的
卻被從左邊巷子的機車撞上左方車門
對方可能車速很快 但是他不承認 於是撞得有點嚴重
車頭都歪了 然後也有受傷 可能多處骨折 對方跟我們要求一百萬
經過調解委員會 我們沒有接受 於是他們告我們過失傷害
六、問題:
雖然我是一個不懂法律的人 但是 基本上我認為我們是受害者
第一我們是主要幹道 而且都走一半了被他撞到
難道因為他們受傷比較重 就可以要求我們賠那麼多錢嗎
而且警察先生筆錄也都寫說雙方都有錯
可是我覺得這樣的認定很不公平
因為對方就咬著雙方都有錯 就要跟我們要求賠償 甚至告我們
可是我真的覺得 我們開得好好的被撞
難道法律上真的是這樣認定 他們真的告得有理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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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6.4.108
1F:推 depravity:申請鑑定報告就知道了 11/15 23:06
2F:→ OIDA:提告是對方的權利 多找些證據吧~ 監視器之類的 11/15 23:32
3F:→ alawyer:假設令尊有一點點過失,那對方受傷,令尊就犯過失傷害罪了 11/15 23:58
4F:→ flymoon:謝謝大家的回答 11/16 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