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bra2529 (R(a)ise)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車禍責任歸屬
時間Sun Nov 15 17:27:45 2009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98/11/14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開車人沒事
我騎機車當下沒事,回到家才發現有小瘀青+脖子跟肩膀拉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請警察來,但是沒有結果,當時除了把車扶起來以外完全沒動,有拍照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好像只有強制險所以沒請保險公司
對方不清楚,也沒有請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當時我買完晚餐要回家了
等到綠燈就順順騎,時速不快,頂多40出頭而已吧
可是不知道怎麼回事我的前方突然冒出來一台車,反應不及就撞下去....
還好我可以直接站起來,剛好前面有警察在指揮交通就過來看
問我人有沒有事,需不需要叫警察來
當下我只看著我可憐的愛車前斜板都毀了,對方的只有左側車尾掉烤漆沒有凹
基於需要我還是決定請警察....
兩台車都是直行也都在外車道
對方說她開很慢,正要停車,但是對方的位置還很外面我要閃已經來不及
是有打方向燈,但是我不知道是不是我摔車後才開....
警察來了之後也只是叫我們自己喬
旁邊有人證明說我是為了要閃那台車才出事但是警察說沒他的事就把他趕走....
我想說對方不計較就算了....再追究下去可能會對我不利
可是事後想想我騎車比較衰啊....醫藥費我不計較啦
但是車殼換新要3000耶....
六、問題:
我原本是打算要對方賠我換車殼的錢就好
但是這樣對方就說那她的車也要算
等於是咬定我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其中對方一直強調從中壢過來什麼的,這不是重點吧!!!!
雖然有打方向燈,但是當時他的車離內側還有一點距離
我的印象是車道只剩1/3的空間....處理的時候很多機車都快繞去內車道了
這樣對方真的可以咬定我是後方車就比較衰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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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bra2529:轉錄至看板 criminology 11/15 18:10
1F:推 Beijingman:感覺你騎車不專心,車怎麼冒出來的都不知道? 11/15 18:20
2F:→ libra2529:我很確定起步時前面都沒有車啊.... 11/15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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