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ckMartin (~*真醉翁李白*~)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公司被併購 關於簽約金是否該償還?
時間Sat Nov 14 21:49:03 2009
各位先進大德 請教一些事情:
由於A公司將要B公司被併購 當初A公司給技術人員用簽約金綁約數年
1.若無意願留下服務B公司 但綁約年數未到 是否該償還A公司給的簽約金?
2.B公司義務上是否應給予新契約重新訂定?
3.若不簽訂契約是否就可以不償還簽約金?
感謝各位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46.105
1F:推 hsinyeh:1.是 2.不需要 3.不行 11/14 21:57
2F:→ DickMartin:感謝回答 請問為何契約不會隨舊公司而終止契約呢? 11/14 22:59
3F:→ DickMartin:民法484條不是說明勞動契約移轉需經受僱人同意嗎? 11/14 23:01
4F:推 hsinyeh:請參考公司法75條 11/14 23:04
5F:→ DickMartin:請教關於[商定留用權] 受僱人有權利不同意新雇主留任 11/15 09:27
6F:→ DickMartin:不同意留任 契約是否可隨舊僱主而解除? 謝謝回覆 11/15 09:28
8F:推 depravity:你可以走 可是請妳還錢 11/15 09:43
9F:推 depravity:解除除了表示你不用盡義務同時也表示你所享的權利也消失 11/15 09:46
10F:→ DickMartin:感謝兩位先進前輩回答 謝謝 11/15 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