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rdaue (瘋狂的愛上喬巴)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有關檢察官職權
時間Sat Nov 14 00:56:19 2009
各位版大您好,
因為有法律上的困擾,所以來貴版上詢問.
事實經過:
本人祖父在今年十月騎車時,突然從支道衝出一台腳踏車
當時摩托車速約20公里, 腳踏車看到我祖父時想往旁邊閃(兩車並無碰撞),
結果不慎摔倒. 祖父見狀後隨幾名路人將腳踏車騎士扶起並詢問有無受傷,
問了幾次對方狀況但對方都沒有答覆.
見對方可以自行站立且並無明顯外傷後
祖父便騎車回家休息(因祖父換有氣喘).
結果過兩三個小時之後, 警察登門拜訪, 並將祖父帶回警局問話做筆錄
後來才得知, 該名腳踏車騎士摔斷手..
之後一個月, 陸陸續續跟對方家屬安排和解.
但對方要求我們支付該先生住院, 看護, 合計約30萬元的費用.
由於金額數目龐大, 加上我方認為並無理虧之處,合解沒有共識.
之後於11月初收到地方法院要求祖父出庭通知
當天開庭時檢察官態度極為惡劣, 不斷對祖父大聲咆哮, 甚至拍桌
祖父如果想要答辯馬上被該檢察官制止.
祖父於庭上明顯氣喘發作, 頻頻吸取呼吸器
但該檢察官還是持續約30分鐘的大聲咆哮,敲桌..(法庭外都可以聽到的音量..)
問題:
我想請教各位版大的是該檢察官是否有過當使用權力..
姑且不論誰對誰錯, 但該名檢察官可以這樣將祖父當成犯人審問嗎?
他明明知道祖父年紀80歲以上並罹患氣喘病
且祖父在庭上明顯不適, 他也無動於衷..
法庭外看到祖母淚流滿面真的很不捨..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如果版大有相關見解請多多賜教..
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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