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ntding2 (莉雅)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十字路口機車撞汽車的過失傷害請教
時間Fri Nov 13 14:48:53 2009
一、車禍發生日期:
前天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受傷,有坐救護車去醫院驗傷,診斷證明書上寫著某某處挫傷...
(多處挫傷,會有點頭暈)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我有報警,雙方有做筆錄,現場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只有強制險,對方有無保險不知;無保險公司人員到場。
五、事實經過:
在一條小巷子的十字路口,我行經的這條巷子比較大條,他那邊是小條單行道;
皆無任何號誌,我車速蠻快的,筆錄上我是講50~55,後來想想好像沒那麼快
(因為那時警察一直說我騎很快,問我有沒有60,加上那時嚇傻了又頭暈,
就說可能有50~55)
撞車經過:
當我發現右前方有車子時,我有叭她,因為我是主要幹道(還是小巷子)
我以為他會停下來,結果他沒停,我要煞車就來不及了,
撞到他車子左側駕駛座的門。警察說雙方都沒有煞車痕跡。
六、問題:
我機車修理三千塊,還有醫藥費及多處挫傷與瘀青。
對方去給車行估價5000,想要我全賠。
我跟她態度都還蠻好的(對方是一個50歲婦女),
原本我是跟他說會賠她,但後來同事覺得不是很合哩,因為她也不是全無責任
特定想來請教 如果我語氣緩和的跟他講說:
『家人覺得可以用過失傷害刑事責任,但我覺得沒有那個必要,因為畢竟雙方都有
責任,只是責任大與責任小而已,希望您可以高抬貴手,看能不能彼此各自負擔
修車費用,因為我這邊修車也是蠻多錢的,而且還有醫藥費還要養傷....』
不知道降講在道義上會不會給人家不好的觀感?
或是我該如何處理呢? 第一次發生這種事,不知道如何處理比較妥當><"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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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1.64.80
1F:→ myenomoto:醫藥費可以用強制險去負責,責任釐不清就申請鑑定 11/13 15:58
2F:→ myenomoto:然後送調解委員會,不然大家白搭,以刑逼民最後再用較好 11/13 15:59
3F:→ ganbaday:看路線圖誰是主線誰是支線不就知道了 11/14 00:44
4F:→ ganbaday:支線要讓幹道先行,幹道的路權較大,因此支線過失較大 11/14 00:45
5F:→ ganbaday:等初步分析研判表出來就知道囉,應該是雙方都涉嫌未注意 11/14 00:45
6F:→ ganbaday:車前狀況,你的傷看來不重(兩天就能上PTT) 11/14 00:46
7F:→ ganbaday:醫藥費通常強制險會幾乎賠全部,修車費折舊後依照肇事 11/14 00:46
8F:→ ganbaday:責任比例拆帳,對方5k折舊變3k,你3k折舊變1.6k(都假設) 11/14 00:47
9F:→ ganbaday:如果你是幹道你就賠3成.對方賠7成..這都是自己談的 11/14 00:47
10F:→ ganbaday:反之如果對方幹道你就7成.對方3成之類 11/14 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