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boks (hoboks)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網路] 將買到的不好商品PO上網 賣家要告我?
時間Fri Nov 13 14:31:08 2009
原波這件事情搞這麼久 還沒結束喔?
印象中以前C大也曾經為了這件事
專程寫了一篇文章 討論類似案件有無消保法的適用
文章代碼
#1AxSbvNY
簡單來說 對方要告就去告吧
我看不出你有哪邊違法 犯法的地方
然後 他想告你的 應該是刑法310的
誹謗罪
字都寫錯了還想告人
※ 引述《sid33beauty (妮貓)》之銘言:
: 小女子日前和一位網拍賣家zjm_1234tw買了一件萬聖節服
: 因為寄來的東西實在太差
: 於是我給她負評
: 並將交易內容清楚寫在網致上 供網友參考
: http://www.wretch.cc/blog/sid33beauty/27119408
: 之後她一直來我的網誌亂
: 還留言威脅我
: http://www.wretch.cc/blog/sid33beauty/27121180
: 今天她回我說她要去警察局備案
: 說我毀謗名譽
: 但是
: 我買的到東西就真的這麼爛
: 這樣有構成名譽毀謗嗎
: 我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先自保
: 感謝大家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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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12.81
1F:→ iscu:我比對了一下原po的兩張照片..基本上..兩件應該是一樣的衣服 11/13 16:13
2F:→ iscu:只是拍照技術問題 打光, 還有衣服裡面有額外東西墊襯~~ 11/13 16:14
3F:推 senjor:不過重點是網拍的東西,的確是七天內可退換貨。 11/13 16:32
4F:推 amaranth:只有企業經營者(職業型)才要遵守七天鑑賞,一般網拍並沒有 11/13 18:59
5F:推 ChrisBear:喔..最近在忙論文跟老闆的事情..我晚點再回文 11/13 19:19
6F:→ ChrisBear:個人賣家在特定情形下有適用消保法..我查過函釋 11/13 19:20
7F:→ ChrisBear:預告一下我最近會把勞資雙方薪水部分法律問題寫完XDDD 11/13 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