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liantin0 (酷拉利)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借貸] 關於朋友借錢不還的問題
時間Tue Nov 10 23:21:29 2009
※ 引述《ChrisBear (Splendid Sun)》之銘言:
: ※ 引述《cheryl0530 (動與靜之間)》之銘言:
: : 事實經過:
: : 大家好,第一次來這個板
: : 是想問問大家說
: : 今年我有交了一個男朋友 我已經在上班 他當時還是學生(今年七月畢業)
: : 交往開始並不是很清楚他的消費習慣跟家庭環境
: : 後來交往一陣子才發現說他信用卡負債還滿高的 大約十七萬多
: : 當時只覺得說何必要讓銀行去賺高額的信用卡循環利息
: : 所以 就討論好說 我先以我的名義去跟銀行借小額信貸
: : 之後 他再一個月一萬塊左右還我
: : 所以 在今年三月初我自己去幫他繳了 信用卡費175777
: : 但後來事與願違
: : 每個月都有不同的理由去推拖
: : 再加上之後他又跟我陸陸續續以別的名目借款 以及 今年四月到泰國的出遊費用
: : 大概總共欠了26萬元,中間只還過一次10000元。
: : 那現在我們已經分手了
: : 一開始打他電話還會接 雖然都是一直找理由
: : 但最近他幾乎不接我電話
: : 打他家裡 他家裡也都叫我直接去找本人
: : 真的非常非常生氣跟難過
: : 問題:
: : 想請問一下板上的高手
: : 如果以我的情況 當初並沒有要求借據或證明
: : 唯一有的就只有 那天 代繳信用卡的郵政收據 上面有註明對方的帳號
: : 那這樣有沒有任何法律上的幫助呢
: : 我真的是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只好來求助大家
: : 希望如果有想到任何的解決辦法 都可以寫站內信給我
: : 謝謝大家~~~
: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這位版友回答的很好!
小弟再稍徵補充一下
: hum....雖然今天不開心...還是積點功德好了!
: 首先就您的情形,個人提供的法律建議如下:
: 一、到對方的住所地法院,向非訟中心處聲請「支付命令」,費用五百元,
: 法院只做形式審核,只要表明對方欠款26萬元即可,因支付命令係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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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請求的原因事實,也就是妳在何年月日向何銀行為小額借貸?於何時取得款項?
何時將該筆款項交付前男友債務銀行?之後男友陸續於何年月日向你借錢?何時交付
款項?欠款合計數額?等等,都必須具體的闡述
原因無他,如這位版友所說,支付命令送達妳前男友後一定期間內,如果他沒異議
就有確定力,可持以對之強制執行。但確定力到底是及於哪些借貸關係?如果沒有
具體表明,之後會生爭議。
: 達到對方的戶籍地,所以您必須知道對方住址,如果對方心虛在收到該
: 命令20天內不為抗告,則就有確定力及強制力,可拿去強制執行處聲
: 請強制執行。至於被抗告的話,則會轉為通常程序審理,不過因為金額
: 在五十萬內,會走簡易程序審理,必須要先補足裁判費,而此部份暫時
: 不討論,然因涉及律師執業範圍,小弟沒有牌,所以就不野人獻曝。
: 二、準備好裁判費走簡易程序告對方,但因簡易程序依照民訴第403條第
: 11款之規定屬於強制調解,調解完才會審理,同上所述,專業訴訟部
: 份無法多談,僅就您的情形而言,勝訴的話會稍微困難些,畢竟舉證責
: 任在於您,沒有借據會比較難舉證,代繳信用卡的郵政收據,是可以當
: 作代繳費用之金額借款用,其他部分則無法證明。
如果真的進入訴訟程序
稍微分析一下你男友對你的欠款
1.175777元部分:這部分較沒問題,你只要可以提出小額借貸銀行的撥款證明,及你
匯至前男友債務銀行的單據證明即可。此部分即使難認定借貸關係存在,至少也有
第三人清償的問題,細節部分就不贅述
2.其餘借款部分:當初交付借款的方式是?如果是匯款,有無留存單據?不是的話有
無他人可茲證明,都是問題。
至少可以肯定的是 1.較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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