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szuying (LeLe)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工讀費問題
時間Tue Nov 10 18:34:39 2009
事實經過:
我是在學生,97年6月~98年1月期間透過學校到某間員工達五人以上之補習班實習工讀
(有領薪),當初面試時因以實習身份進入故老闆不予以投保,而我也同意.
但今天發現國稅局申請去年收入時,發現此補習班有把我所領的薪水報稅.
請問這樣是合理的嗎?!
假使不合理的話我又該如何處理後續呢?!
謝謝各位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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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30.12.194
2F:→ depravity:1.沒保勞保不違法2.請繳稅 謝謝 11/10 19:37
3F:→ hoszuying:不好意思~我想問的是~我沒有勞保~我的薪資也必須報國稅 11/10 20:50
4F:→ hoszuying:局~是這樣嗎?! 11/10 20:50
5F:推 depravity:當然啊 有所得就要納稅啊 11/10 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