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istankyle (◎◎ 圈圈 ◎◎)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肖像權問題
時間Mon Nov 9 14:54:00 2009
事實經過:
某前任男友要求我把跟他以前的合照
從部落格上面的相簿裡區刪除
不然把他修掉也行
因為他不想讓他女朋友看見
但是我不想這樣做
我不想破壞照片的完整性
我對他也沒有任何留戀
只是因為單純那時候的我照片照的好看
那並不是什麼裸照見不得人的照片
只是兩個人單純比ya~的合照
結果他跟我提說他有他的肖像權
強烈要求要我把他刪除
問題:
請問如果我堅持放在部落格上
也不按照他要求刪除或者是修剪
這樣會有任何問題嗎?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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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3.101.185
1F:推 Esurak:問題是我覺得你應該尊重一下別人 如果陌生人放你的照片在他 11/09 18:22
2F:→ Esurak:的 blog 你會開心嗎 11/09 18:22
3F:→ SINOLOGY:說老實話 他有不讓你放他照片的權利 因為他覺得這照片 11/09 20:48
4F:→ SINOLOGY:影響了他和現任女友的感情 肖像權裡頭好像有一條說如果 11/09 20:48
5F:→ SINOLOGY:因為肖像的被使用而致自由 權利 信用 名譽等等遭受剝奪 11/09 20:49
6F:→ SINOLOGY:是可以主張其權利的 表特版就很多"當事人不願上表特"文章 11/09 20:52
7F:→ ReiMiya:1.如果那麼喜歡那時期的自己就放獨照 2.鎖相簿 11/11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