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livia0119 (貝貝)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詐欺案收到判決書為不起訴處分,不得再議?!
時間Mon Nov 9 13:36:28 2009
事實經過:
今天收到判決書,內容大意是,被告將手機號碼與帳戶賣給台南車站的某一位男士,
以300元的金額成交,她不知道那個人是詐騙集團,所以就把手機號碼和帳戶都賣給他,
所以我們這些被詐騙的人的事她都不知情,最後,在手機號碼方面是不起訴處分,
在帳戶方面是判拘役50天,後面有寫到原告不可再自行上訴。
以上是我媽告訴我的,我還沒看到判決書。因為不起訴處分,我媽就叫我算了,
可是我越想越覺得不對勁,就上來問問大家。
問題:
1.當初在做筆錄的時候,沒有附帶民事賠償,可以現在提出民事賠償嗎?錢還拿的回來嘛?
2.此案算破案了嗎? 不可再議的部分是全案我們都不能在上訴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6.66.96
1F:→ Rhadamanthuz:看完事實陳述在下也越想越不對勁 李組長這時眉頭一鎖 11/09 13:42
2F:→ Rhadamanthuz:阿~~ 的一聲 直覺事情並不單純 ! .....= =" 11/09 13:43
3F:推 juliantin0:你要不要先拿到再問?到底是檢察官的處分書?還是法院 11/09 15:12
4F:→ juliantin0:的判決書?你的陳述都混在一起,在此前提下無法回答 11/09 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