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fu37 (nofu37)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要被罵的多嚴重,告他才可成立?
時間Sun Nov 8 00:54:42 2009
事實經過:
跟房東發生一些事情
最後跟他吵架 吵到他罵我沒家教...
我可以跟他吵 他講我啥都沒關係...
被講到沒家教 我整個人火上來...
或許有人覺得這沒啥
但是我就是對這句話超不爽
因為他自己也沒多高尚多有家教到哪去...
之後再msn抱怨 朋友說
告他毀謗
告他公然污辱
問題:
我想問的事 如果再遇到這件事 ...
我真的可以這樣嚇他嗎?
我怕如果我這樣講出來 他反而說 ...
你以為我不懂喔 我學法律的啦
那我不就:~~~~
他連罵我兩次
一次在大馬路
之後罵上癮了
之後來我房門口繼續罵(我室友在)
我第二個問題是 如果真的氣不過 這樣我室友 可以成立是證據的一種嗎??(人證)
要是下次再被罵 真的要準備錄音筆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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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7.133.66
1F:推 swatjon:有沒有家教感覺是屬於可供客觀大眾評斷之事實..要入罪個人 11/08 02:21
2F:→ swatjon:感覺有點困難.. 11/08 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