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ysati (總是如此)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繼承] 親人自殺,留下龐大債務
時間Fri Nov 6 21:59:16 2009
事實經過:
是一個長輩(以下簡稱甲),一時想不開走上了絕路
身後只有債務,而且財務狀況很亂
和地下錢莊有牽連,和詐騙集團好像也有關係
配偶離異,有一雙未成年子女,上有高堂,兄弟姐妹眾多
問題:
民法目前是全面改採限定繼承嗎!? 是強制性的還是要聲請才有!?
我知道已離異的配偶不會有繼承權,小兄妹也是辦拋棄繼承
目前繼承的順序:子女 => 高堂 => 兄弟姐妹
甲的父母和兄弟姐妹都在辦理拋棄繼承 (我們家的繼承順序就是兄弟姐妹那一層)
我想問的是,如果我們家不辦理拋棄繼承會繼承到債務嗎!?
又限定繼承是需要什麼手續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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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58.175.1
※ 編輯: xysati 來自: 61.58.175.1 (11/06 22:11)
1F:推 snowtoya:去拋一拋比較穩定吧,限定繼承也很麻煩 11/06 22:43
2F:→ Rhadamanthuz:1.若其他人都拋棄了,僅剩原PO家沒拋棄,那就會。 11/07 02:02
3F:→ Rhadamanthuz:2.拋棄繼承應該對這個案子的有繼承權之人較佳。 11/07 02:04
4F:推 Kniveschou:先拋棄就對了 雖然對地下的可能比較.. 11/07 02:07
5F:推 a386036:幹麻辦限定繼承???妳是想看看有沒有天上掉下來的土地嗎??? 11/07 17:04
6F:→ luliya:那為什麼不辦限定繼承? 我查過是拋棄最麻煩才對 11/08 04:08
7F:推 lingh:辦限定繼承才對 辦拋棄萬一有人忘記拋就慘了! 11/08 17:24
8F:推 hcya:請問長輩甲是何時過世的呢?若是今年6/12以後,就採全面限定 11/08 23:12
9F:→ hcya:責任制,沒有限定繼承可以辦囉(也不需要)。若確定債務大於財 11/08 23:13
10F:→ hcya:產,可以辦拋棄繼承,省事。 11/08 23:14
11F:→ depravity:拋棄對地下錢莊有用?? 11/09 02:31
12F:→ xysati:謝謝各位賜教 11/26 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