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DLP (神鵰)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有人要告我誹謗怎麼辦
時間Wed Nov 4 23:53:19 2009
事實經過:
我轉貼了一篇極具爭議的文章
此文章的主人(A)說可以隨意轉貼沒有關係
因為此文章主人(A)和他(B)有些交易糾紛
所以希望大家轉貼出去讓大家看看(B)是什麼人
結果我轉貼後被(B)發現
說我散播不實 已經報警了
問題:
請問我會被他告成功嗎??
而且我根本不知道那篇文章是不是真的
想說文章主人說可以隨意轉貼,應該可以不用在意著作權
應該不會觸法
真的感覺很無辜又很GY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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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1.210.186
1F:→ bailan: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你也轉貼-_- 11/05 00:57
2F:→ Rhadamanthuz:網路言論屬於需要嚴格查證的範疇,你不知道嗎? 11/05 01:00
3F:推 hoboks:你有理由相信該言論是真的就足夠了 請看釋字509 11/05 01:56
4F:→ hoboks:事實上是否為真不管 11/05 01:56
5F:→ Eventis:冒著"即便是假的也無所謂"的風險,評價起來會如何就也難說; 11/05 01:59
6F:→ Eventis:不論成立與否,訟累皆屬無妄之災,何苦來哉. 11/05 02:00
7F:推 hoboks:所以要轉貼前記得問原文章作者是不是真的 作者說是真的再 11/05 03:39
8F:→ hoboks:轉貼 11/05 03:39
9F:→ snowtoya:我前陣子也碰到一模一樣的事,也去遞狀了,只能說你們這 11/05 10:16
10F:→ snowtoya:種人被告也沒什麼好冤的 11/05 10:16
11F:→ solsol:所以是被告成功機率頗低,但是得跑一趟檢調.麻煩和壓力一下 11/05 11:29
12F:推 bird5566:內容應該是由看文章的人自行判斷 妳只是給個平台而已 11/05 11:59
13F:→ bird5566:就像XX屋事件 BBS那麼多文章 業者覺得所有文章都在誹 11/05 12:00
14F:→ bird5566:謗他 而提出告訴 那你覺得轉貼XX屋事件的人會被告成功 11/05 12:00
15F:→ bird5566:嗎?? 而且檢察官也會先查文章真偽在做判奪 你緊張什麼 11/05 12:01
16F:→ bird5566:被告成功的大部分都是 明知道那是假的 還散播出來 懂嗎 11/05 12:02
17F:推 depravity:就讓她告 偵查庭檢察官罵哪方就知道大概哪方錯了 XD 11/05 12:09
18F:→ Eventis:沒有什麼成功率高低的問題,該當就會該當,不該當就不該當; 11/05 22:50
19F:→ Eventis:只是,個人純粹心理上的感情,與法律評價上的名譽感情,總是 11/05 22:51
20F:→ Eventis:有那麼一點點的不太一樣...(遠目)...至於到底有沒有真的踏 11/05 22:52
21F:→ Eventis:進去,套流行語來說,"不要問,很恐怖...." 11/05 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