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turtle (披著虎皮的小綿羊)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刑事] 人資洩漏個人婚姻狀況給同事知道該怎麼辦?
時間Mon Oct 26 17:09:38 2009
※ 引述《jesulafe (塵歸塵 土歸土)》之銘言:
: 標題: [刑事] 人資洩漏個人婚姻狀況給同事知道該怎麼辦?
: 時間: Mon Oct 26 15:32:37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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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實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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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剛休完婚假回到公司,同事給與熱烈掌聲恭喜我結婚
: 但我除了請婚假外,根本就沒人知道我結婚了
: 我問我主管,他說是人事把我的婚假單給他簽他才知道的
: 問人事為何把我要結婚跟所有人說了? 他說:這是值得恭賀的事為何不能說?
: 我的工作是獨立作業的 不需要同事在我婚假的時候代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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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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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對人事舉證 證明他洩漏我請婚假的事 實務上很難
:
: 但有沒有人知道 這件事情有可能違反哪幾條法律?
:
: 人事本來就是個大嘴巴的"媽媽" (又稱死八婆)
:
: 怕之後還有些要經過人事的 又成為同事茶餘飯後的八卦
為什麼回文..
因為我要幫有緣人留下事證
如果剛好有知情的人看到..而你被告了
不光是為有緣人留證據..
更是為了你這PO文能如你所願的成為同事茶餘飯後的八卦
:
: 煩請各位幫忙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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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218.211.57.74
: 推 iscu:暫時找不到公司公佈內部人員請假有違法之處~ 但是.. 10/26 15:58
: → iscu:只要有任何知情人士看到這篇文章 侮辱絕對可以成立 10/26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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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面對無限期的蔓延等待,蠱惑心情的
是種輕輕的品味
轉個身既可以前進,也可以後退的驕傲,
與五呎的自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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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36.158
1F:→ depravity:這篇有散佈於眾的意圖?? 10/26 17:42
2F:推 ChrisBear:這篇回文是幹麻的? 10/26 20:04
3F:→ ChrisBear:阿..對了如果原po被告這篇的作者也會一並被告喔 10/26 20:05
4F:→ ChrisBear:個人認為可以好好討論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的幫助犯>.* 10/26 20:06
5F:→ solsol:不懂 告訴乃論 告時一定要告這回文的嗎?不能只告一個? 10/26 20:34
6F:推 hoboks:C大的意思應該是原波有犯罪的話 這篇作者也會有犯罪的意思 10/26 20:44
7F:→ hoboks:不過h大可以主張沒有散布於眾的意圖 純粹手癢備份 哈 10/26 20:45
8F:→ snowtoya:備份了怎麼可能沒有散布之意= =+ 10/26 21:05
9F:→ snowtoya:不過這標題的原原PO是不構成公然侮辱的,因無指名道姓 10/26 21:06
10F:推 ChrisBear:請問犯罪事實之ㄧ部起訴效力有無及他部? 10/26 21:06
11F:→ ChrisBear:個人認為備份在看板原汁原味的呈現 就是有散布的意圖 10/26 21:07
12F:→ snowtoya:即便有相關人知道他在講誰,然其並無對不特定第三人攻擊 10/26 21:07
13F:→ snowtoya:其同事的意圖,故妨害名譽之罪不成立 10/26 21:08
14F:→ ChrisBear:內文啦 S大...他指名人資是XXX.... 10/26 21:09
15F:→ ChrisBear:剩下的交給你了S大....我要去寫報告.... 10/26 21:09
16F:→ snowtoya:可是不特定第三人哪知道她哪間公司啊XD 10/26 21:10
17F:推 ChrisBear:我個人認為很難成立犯罪 當然H大認為有 所以我才推文 10/26 21:13
18F:推 snowtoya:XD 好啦~您快去寫報告,我也要去翻翻期中考的書了T_T 10/26 21:15
19F:→ snowtoya:本學期修了9科共22學分必修+ 2科共3學分選修= =+ 10/26 21:16
20F:推 ChrisBear:那我修10學分ㄟ...不過是研究所....埃ˊˋ 10/26 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