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DaShung (Skywalker_david)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租賃] 我這樣算是毀約嗎?
時間Sun Oct 25 13:47:49 2009
事實經過:暑假快過了,我去學校的b板上看房子,看到一間條件不錯,
我就跟對方先接洽,因為地區性不同,我請對方先寄照片給我看,
看了之後覺得不錯,我就跟對方說有確定,之後到了開學,我就去跟他看房子,
卻發現環境不好,很髒亂,小房東(收錢那位)口氣很差,我看了覺得不是很舒服,
我就私底下跟那位跟我接洽的同學說,我不要租了,他很困擾,我也很抱歉,
我們就協定,如果九月份租不出去,請他九月底時打電話給我,我會付他九月份房租,
她也答應,過了很久,都沒有音訊,有一天我出去外面吃飯的路上遇到她,
她開口跟我說要九月份房租,但是我跟他說時間已經過了,你沒有打給我,
所以我不知道要給他房租這部份的事情,她就說他碩一很忙,沒時間撥電話給我,
講到後來,他說她有問他讀法律的長輩,說我先有確定,看過房子之後說不租,
是毀約,我沒有法律背景所以我不知道,請大大告訴我我有毀約嗎??
請問我該如何解決這問題??
問題:已經包含在事情經過裡面,請大大幫幫我。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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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2.81.158
1F:推 snowtoya:所以簽約了嗎 10/25 13:50
2F:推 iscu:不要理他 就說他刊登物不實就好~~~而且也沒簽約 10/25 14:04
3F:→ YaDaShung:完全沒簽約,只有電話和信箱的交流。 10/25 16:59
4F:→ lorcas:不用理他..就這樣.. 10/25 19:44
5F:推 a386036:你把信件保留好就好了 10/25 21:56
6F:→ a386036:就算他來告有不見得贏 10/25 21:57
7F:→ YaDaShung:我就不理就好了嗎??還是..... 10/26 03:46
8F:→ a386036:往來信件保留好,直接不理他 他真的為了幾千元訴訟 10/26 11:03
9F:→ a386036:他照片屋況與實際不符 未善盡告知義務也是可請求契約無效 10/26 11:04
10F:→ YaDaShung:可是我比較想要知道我這樣口頭上的說 是不是有毀約?? 10/27 13:07
11F:→ YaDaShung:不管要不要告,我想知道我是不是真的有犯錯。 10/27 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