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ldmi (mi)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手機被偷了 也找到嫌疑人了 可是我卻無可奈何
時間Thu Oct 15 02:06:01 2009
事實經過:
大約是年初的時候,我的手機在台北遺失手機
後來在某位警察先生的無名(smallstanley)得知他專門幫忙找手機
留下連絡資料後,警察先生寄給我一份資料要我填寫
內容大致是遺失時間,手機型號,個人資料...等等
沒有留下報案三聯單
補充:
大約是今年三月找到嫌疑人
除了找到嫌疑人這點有進展外
其他至今音訊全無
之後警察先生跟我說對方不接電話,也不收通知信件
所以無法傳對方到案說明
也沒有檢察官會理會這種小案件
不會讓警方去找到嫌疑人
我也無法寄給對方存証信函
因為警察先生說目前是偵辦期間,無法給我對方資料(姓名,住址)
補充2:
警方不是用SIM卡找人的
是用手機序號
每支手機都有自己的序號
就算換了SIM卡也沒用
只要你有用那隻手機收發話
調通聯一樣找的出來你在使用以及向電信業者要到你的資料
重點就在於已經找到人了
但對方裝死
我無可奈何
唉.....
謝謝大家關心
我沒有辦停話
但是他也沒有使用我的號碼
只是不還我手機
我不是過了半年才想找
我一直都在找
只是警察先生半年前跟我說找到人了
半年後還是卡在嫌疑人不接電話/不收信件
我想要自己努力看看
R大已經教我可以到地檢署
我今天會去試看看
謝謝大家^______^
問題:
1.
所以我明明知道有人拿走我的手機
我卻完全無能為力
請問我目前真的只能等等等嗎
沒有其他積極一點的方法嗎
2.
我還可以到附近的警局報案嗎
謝謝大家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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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40.75.7
1F:推 Rhadamanthuz:姑且相信這位是警察.OK既然他說有在偵辦就耐心等待吧 10/15 02:10
※ 編輯: childmi 來自: 123.240.75.7 (10/15 02:11)
2F:→ Rhadamanthuz:不過有疑點 這個警察似乎也只是打過去而已,然後沒接 10/15 02:13
3F:→ childmi:可是已經經過半年了 請問一般辦案也是差不多這麼久嗎 10/15 02:13
※ 編輯: childmi 來自: 123.240.75.7 (10/15 02:15)
4F:→ Rhadamanthuz:那去報案吧拿個三聯單才有紀錄 但不要對案子期望太高 10/15 02:16
5F:→ Rhadamanthuz:而且你要把跟這位網路警察先生的往來資料保留下來, 10/15 02:18
6F:→ Rhadamanthuz:還有報案三聯單存底,避免這支手機被別人拿去用之不利 10/15 02:19
7F:→ childmi:嗯 謝謝你 ^____^ 10/15 02:20
8F:→ Rhadamanthuz:還有若是止話了,經過那麼長時間恐怕也追不到。 = =" 10/15 02:20
9F:推 ChrisBear:R大真晚睡....這樣白天上班很累喔XD 10/15 02:35
10F:→ Rhadamanthuz:C大也是....是該睡了 10/15 02:41
11F:推 yunHsing:為什麼都過半年才要找?還有在使用?你沒申請掛失停號碼嗎? 10/15 03:34
12F:→ yunHsing:如果沒有申請停號就代表對方使用後費用需要你承擔 10/15 03:35
13F:→ yunHsing:請問你是在開玩笑嗎? 10/15 03:35
14F:→ imimpotence:某位警察先生專門幫忙找手機? <---- 這疑點太大了 10/15 03:41
15F:→ imimpotence:原po請小心是否留下了什麼個人隱私資料 10/15 03:42
16F:→ imimpotence:同樓上幾位..如果停話了 應該找回來的機率極低 10/15 03:45
17F:→ imimpotence:(偷的人發現你停話了 就會把sim丟了 換自己的卡來用) 10/15 03:45
18F:→ imimpotence:如果真還沒停話..快去報警! 難道這幾個月沒收到帳單댡 10/15 03:47
19F:→ childmi:我一開始就有在找手機了,就是那個網路上的警察 10/15 10:24
20F:→ childmi:是因為那位警察已經找到嫌疑人都過半年了,還是沒有進展 10/15 10:25
21F:→ childmi:我才只好自己多想一些辦法 10/15 10:25
22F:→ childmi:警方並不是用SIM卡確定嫌疑人 10/15 10:26
※ 編輯: childmi 來自: 123.240.75.7 (10/15 10:32)
23F:→ childmi:我乾脆在文章內補充了 謝謝大家^__^ 10/15 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