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min (漾澄)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弟弟皮夾失竊
時間Fri Oct 9 13:52:39 2009
事實經過:
我弟的皮夾在他自己的房間失竊
知道犯人是我堂弟
裡面有現金兩千~三千元
在案發過後堂弟就沒來過我們家
經家人勸告 我堂弟在前兩天請友人將我弟的皮夾拿來歸還
裡面的現金想當然爾是已經都沒了
今天幫我弟去刷存摺
發現原來我堂弟還用我弟的VISA金融卡消費
刷了五筆
總金額將近兩萬
我實在是很火大
我堂弟這樣偷家人的錢或物品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再心軟下去都不知道是幫他還是害他
真的是姑息養奸
問題:
離案發時間已經過了應該超過一週
知道犯人是誰
皮包我堂弟已歸還(但是錢已花掉)
這樣的情況之下還是可以去警局報案嗎?
報案之後警察會做怎樣的處理呢?
另外如果我堂弟有把錢歸還
我們還是執意報警
案件也能成立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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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可惡!沒想到米蟲也有失誤的一天~」
B:「是吃到小麥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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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1.55.31
※ 編輯: lumin 來自: 60.251.55.31 (10/09 13:53)
1F:→ mithralin:光盜刷這個應該就能告上法院了吧 10/09 14:25
2F:推 hiturtle:可以..竊盜和偽文二條吧..成立..除非你表弟沒14歲 10/09 14:28
3F:推 angleme:別姑息養奸 告他吧 不然就是等堂弟的長輩來和解 10/09 14:32
4F:→ depravity:20年內都能報案當然成立啊不然傷害難道傷好了就不成立@@ 10/09 15:14
5F:→ depravity:沒14歲刷VISA金融卡連店家店員一起告民事吧 10/09 15:15
6F:→ lumin:謝謝!我知道怎麼做了 我堂弟都25歲了還這麼不學好~"~ 10/09 15:31
7F:推 foxs9:先和銀行連絡盜刷的事 10/09 20:15
8F:→ twsakura:偽造文書是非告訴乃論 報案後就不能撤回告訴 10/09 21:54
9F:推 ppc:告 06/17 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