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rry901 (forcing to A cup)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繼承] 限定繼承的順位
時間Thu Oct 8 22:36:09 2009
事實經過:
我近日要辦理母親(被繼承人)的限定繼承,家族系統表如下
(配偶歿) (無配偶)
祖母------>母親----->兒子(我)
\
\------->大兒,二兒,三女
問題:
是不是只要我一個人有繼承權? 我祖母有繼承權嗎?(祖母應該排第二順位)
如果我去辦理限定繼承,是不是只要我一個人就好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36.206.246
1F:→ pocked:是。無。是。 10/08 22:46
2F:→ wjck00383:不需要特別辦理限定繼承。 10/08 23:24
3F:→ harry901:謝謝 10/09 01:02
4F:推 ChrisBear:民國98.6.12以後死亡原則上採蓋括繼承有限責任 10/10 0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