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ruko (河馬)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買房子後,前租客的催繳通知及法院執行命令
時間Thu Oct 8 22:34:39 2009
事實經過:
年初購入房子,過戶後即立刻將該屋內設籍的2人(非前屋主)申請遷出
已於9/2接獲戶政事務所通知,完成遷出。公文正本也有留存
這段時間到現在持續有他們的銀行催繳通知及行政文書掛號等
我有將部份的信件,寫上查無此人後丟回郵桶
掛號都沒人領(因為他們也不住這邊)
最近寄來其中一人的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文(平信)
問題:
我該如何處理這封執行署的公文?
我該如何處理前房客們的平信(尤其幾乎都是催繳單跟民間公司催債信)?
直接寫上查無此人丟回郵筒是否恰當?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50.37.25
1F:推 hiturtle:不要理他就好..運氣好3-5年後就不會有人在寄了 囧 10/09 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