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acymo (Chilipepper)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對方肇事逃逸,第一次上法庭
時間Wed Oct 7 16:44:40 2009
一、車禍發生日期:9月中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被撞),有驗傷單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已做筆錄,現場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騎別人的車,都沒有通知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對方被警察追,逆向從單行道衝出來,我剛好彎進去跟他對撞(還是單行道)
,他繼續跑掉跑給警察追,警察是目擊證人,筆錄已說要和解,因為目前還在
賠償中,還沒簽和解書,但是今天收到法院傳票,警察當初有說對方是公訴罪
就算和解,在警察那邊還是會被提告。
六、問題:
第一次上法庭,不知道要怎麼辦?!
很確定是對方的錯了,可以麻煩各位鄉民和我說一下去法院開庭的過程嗎?!
還有我該做些什麼
第一次發文不知道有沒有犯版規,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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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2.82.107
1F:→ a386036:肇事逃逸和解沒用,和解完成僅為過失傷害 10/07 16:50
2F:→ tracymo:原來如此= = 10/07 16:52
3F:推 a386036:有和解對方會盼比較清 就這樣 10/07 16:52
4F:→ tracymo:不過還沒寫和解書0.0....謝謝a大 10/07 16:53
5F:→ tracymo:可以再請問一下!!傳票上面寫帶同被告 應該不是我聯絡吧= = 10/07 22:24
6F:推 linZlin:有和解的話 會比較輕判或者判緩刑 10/07 22:26
7F:推 gadoma:和解對方有助於爭取緩刑或易科罰金...對方應該會很想跟你和 10/15 23:20
8F:→ gadoma:解,你有很大的談判空間 10/15 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