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en533 (謠指部總司令)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問題] 收到地方法院檢察署通知書的問題
時間Fri Oct 2 02:41:34 2009
事實經過:原po人在國外,今天早上上班到一半,突然接獲母親來電,說家裡
信箱上貼了一張警察貼的條子,要我去領地方法院檢察署的通知書。由於我人
不在台灣,所以家人幫我去領。在沒有掃瞄機的情況下,我媽用念的給我聽,
然後我在網路上搜尋找到一個類似的格式,如下所示:
*****************************************
xxx地方法院檢察署通知
案號 案由
談 股 xx年度他字第xxx號 妨害名譽等 案件
應到日期
xxxxxxx
應到處所
由本署指引至第 偵查停/詢問室
主旨
本署因上開案件~認有請 台端來署說明之必要
*****************************************
問題:由於沒收過這種東西,一開始以為是被告,但網路搜尋的結果好像被告
的話一定會寫我是被告。而我也沒跟人結怨,也沒有辱罵批評過他人,抓破頭
也想不出怎麼會涉入妨礙名譽的案件。後來繼續在網路上搜尋,找到下列資訊:
3. 寄發正式文件(到案約談通知書)後,警察才有合法問話的權力:前面說到警察
的目的是成案,而成案的方式多數是讓當事人做筆錄。因此警方往往以各種白臉黑臉的方
式(約談、說明、了解、談談...等等),要「所謂的」關係人到警局說明,而關係人在這
種情況下則會被視為自願到案說明。1 但是,如果警察只是電話通知、沒有正式書面文件
時,你可以不去警局,因為沒有正式書面文件,就意謂警方尚未取得權力強制要求你「協
助偵辦」。所以,
3.1. 如果警方來電,請要他正式來函,沒有警局正式來函,不去。2
3.2. 警局來函,如果來函中對你的稱謂不是證人或被告,不去。
3.3. 如果是警察局來函,只要稱謂不是證人或被告,不去。人民沒有協助警方偵
辦的義務。
3.4. 如果是地檢署來函,一般稱謂都已經是證人或被告,去,到時候的說法則視
案情而定。
出處:
http://tinyurl.com/ybghko7
看到上述說明,我的問題是:
(1) 我收到的是地檢署來函,但上面沒有稱謂是證人或被告或關係人,跟上述3.4所寫的
有點出入,那找我去問話是怎麼一回事?有什麼需要特別注意的事情嗎?
(2) 因為人不在台灣,若只是要單純問話,真的需要為此買機票回台灣一趟嗎?有沒有
什麼其他的替代方案?
(3) 需要先準備好律師嗎?
不好意思由於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在加上隔了半個地球,感覺就是一整個皮皮搓!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尤其是針對我不在台灣的這種情況。
萬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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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74.242.247.243
※ 編輯: chien533 來自: 74.242.247.243 (10/02 03:09)
1F:推 ChrisBear:先請家母打電話去該股詢問出庭身分為何 10/02 03:31
2F:→ ChrisBear:如為犯罪嫌疑人則有出庭解釋之必要 考慮請律師 10/02 03:32
3F:→ ChrisBear:不過照您文中所述應該係為證人身分... 10/02 03:32
4F:→ ChrisBear:這也不一定 反正早上先打去問吧...在做後續處理 10/02 03:33
5F:→ chien533:如果只是單純要問話,那該怎麼辦?我不太可能特地回台... 10/02 03:40
6F:推 ChrisBear:問話部份可以用文書方式...民訴有相關配套... 10/02 04:06
7F:→ ChrisBear:先等身分確定後再回答後續情形 10/02 04:06
8F:→ chien533:非常感謝! 10/02 04:19
9F:→ f88887777:問是不是綠色的,地檢署傳票是綠色的,證人也會用傳票寄 10/02 08:58
10F:推 kumo911:一樓的稱謂大誤...... 10/02 09:34
11F:→ chien533:我剛問我媽,她說是白色的,白色有什麼特別意義嗎? 10/02 09:40
12F:推 valenci:地檢?程序是警察先吧? 10/02 12:20
13F:→ valenci:推一樓 10/02 12:20
14F:→ chien533:我也不知道,因為通知書是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發出來的 10/02 12:27
15F:→ chien533:剛我媽透過認識的律師事務所去查,結果好像是被告,所以 10/02 12:27
16F:→ chien533:偵察不公開,因此也不知道是誰告我 10/02 12:28
17F:→ chien533:只是通知書上也沒寫我是被告,是事務所幫忙查出來的 10/02 12:30
18F:→ yuusnow:綠色指的是框線顏色,不是那張紙的顏色喔 10/02 16:18
19F:推 ChrisBear:令堂<---才對 國文只要沒考試就是環給老師XD 10/02 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