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urnright921 (林桑)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在大賣場被推車撞傷的恐嚇問題
時間Mon Sep 28 20:06:02 2009
事實經過:在大賣場被一名少年以該店之購物手推車從後方撞擊,
跟擦傷,當場血流不止,第一時間未聞該少年道歉,而
是由其父(以下簡稱他)以不具誠意的態度道歉,故
我:(你)道歉就算了嗎?(本人意指其子應道歉)
他:不然你想怎樣?(挑釁狀)
因其態度惡劣,故
我:報警啊,告你(的兒子)傷害。
他:報就報啊,(拿起手機做撥號狀),怕你啊!
他旋即又說:要報你不會報。
於是我請隨行的朋友去找賣場工作人員,等待過程中他語
出「報警就知道你的地址,你等著看」,「我不是找沒有
人,你等著看」邊說邊做撥打電話動作,似乎是要找人至
賣場堵我,我心生畏懼。待他撥打電話動作完畢,即走近
至我不到30公分的距離,以非常大的音量恐嚇威脅(詳細
內容因太過害怕已忘記,但約略為他要對我不利),我因
害怕顫抖呆立原地說:「知道地址你想怎樣?」
他:「匯」錢去「你家」啊怎樣!
以上時間肇事之少年與另一名少年(猜測兩者為手足)亦不
斷隨他大聲叫罵,本人均未予以回應。
他又咆哮了一陣後賣場安全課助理前來瞭解情況,並將他
隔開離我,然後報警並請雙方至賣場辦公室等待警方到來
,但他不願意,且阻止另一名安全課工作人員帶我至辦公
室擦藥。
期間他又語出:(大意)少年郎沒出過社會不知道社會經驗
,我讓你知道什麼是社會…….
待兩名員警到達現場後,請雙方各自表述,
他:(以下為約略意思)我道歉兩三次,他說要報警告我傷
害,我還告你恐嚇勒,我時間很多上法院慢慢陪你玩…
A警員問我有什麼要求,
我:(對對方說)我沒有什麼要求,你說的話,話中有話,
你是在恐嚇我,你剛說報警就會知道我的地址,你想
怎樣?
他:「匯」錢去給你啊怎樣!我現在不覺得我有錯了,你
要玩我陪你慢慢玩,(逐漸靠近並威脅本人,本人感到
被威脅恐嚇)
我的朋友:(對對方說)你不要再靠近了。
(以上時間肇事之少年與另一名少年亦在旁叫囂。)
A警員:既然雙方都沒什麼要求就算了,都是小事…
我眼看對方氣焰囂張並語出恐嚇,便隨B警員離開走出賣
場入口左側,不料沒多久肇事少年之父竟也尾隨到來,B警
員見狀詢問他你來這邊做什麼,
他說:逛街啊不行嗎?(對我說)我有的是時間陪你玩。
至此我已感覺他勢必對我不利,B警員要我再走入賣場,並
請安全課工作人員告訴我往賣場結帳處離開,基於人身安
全考量,我在安全課工作人員帶領下上樓至結帳處離開,
走樓梯間下到一樓,我的朋友則單獨搭電梯至地下室取車
以免被對方見到車號。我走到一樓後,又看見剛剛那位安
全課工作人員,他表示要帶我出去到建築物外面,中間途
經建築物內美食街的幾個路口,還得先由他觀望左右,注
意有無肇事少年之父追來,整個過程宛如逃難,對方不論
是口頭威脅還是肢體動作,造成我內心恐懼並感到不安,
也因此令員警及安全課工作人員採取要我走避的動作。
最後我在賣場建築物旁的人行道躲藏等待朋友開車過來,
而後上車離開。
問題:一、傷害部份有至市立醫院開驗傷單,對肇事少年主張
傷害罪(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有無不妥?
二、恐嚇部份,對肇事少年之父主張恐嚇危害安全罪,
(一)全程無錄音
(二)員警表示沒聽到他說:報警就知道你的地址,你等著看
(三)非必要不想把朋友牽扯進來作證
這樣的情況是否很難起訴對方?
目前心情很亂,警察一直暗示是小事,而且沒抄對方年籍資料,僅知對方
是某單位義警。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
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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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8.11.75
1F:→ iscu:以後如果有跟對方接洽 請記得準備好錄音工具 09/28 20:49
2F:→ snowtoya:你想想,若你自己是檢察官法官,有個人無憑無據說要告人 09/28 21:00
3F:→ snowtoya:你會理他嗎= =?很殘酷,可是這就是現實 09/28 21:00
4F:推 g243536:反正就告貝~檢座會調你去問~準備好你的東西(證據) 09/28 21:16
5F:推 Dabber:舉證之所在 勝敗之所在 你這個可以分好幾點告 加油 09/28 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