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afsky72 (散步的喵)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對方肇事逃逸
時間Wed Sep 23 15:26:47 2009
一、車禍發生日期:9/22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腰跟屁股嚴重挫傷,有去醫院檢查,醫生說過兩天再開驗傷單
對方沒受傷,撞到我之後右轉加速離開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剛好警察在旁邊,馬上就過來處理。
但因為我被機車壓著,又在交通要道上,路人馬上把車拉開讓我到安全的地方。
後來到醫院之後警察有來做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這要問家裡的人,我這邊應該是有保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當時紅燈轉綠燈,我正起步時突然被後方高速而來的機車撞倒,整個人重跌在地上,
當時腰跟屁股痛到沒辦法動,有瞄到那台機車連停都沒停,右轉加速離開。
剛好警察就在旁邊,馬上過來處理,後來有一對夫妻過來跟警察說他們有看到事發經過,
剛剛去追肇事者,還跟肇事者說撞到人了,但是肇事者只回他們『沒撞到。』就加速離開
那對夫妻有幫我記下車牌,也有留下連絡電話跟名字給警察。
後來在醫院做筆錄的時候,警察說有車牌號碼他們會循線調查,但不保證是肇事者的車,
然後就說有需要會再找我協助。
六、問題:
請問大概要多久的時間,警察才有可能找我協助說明?
而我自己要蒐集哪些東西來保障自己的權益?
爬文得知肇事逃逸是公訴罪,但我接下來就等警察通知我嗎??
還是我也能主動打電話關心有沒有抓到人??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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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71.46.166
1F:推 Kniveschou:1.很難說 等警察抓到人 2.就醫的單據 維修 以及其他的 09/23 17:37
2F:→ Kniveschou:損失的證明單據等等 先收集好 3.是 4.也可以 09/23 17:37
3F:→ snowtoya:別再公訴罪了Orz 沒有公訴罪這個名詞,是非告訴乃論 09/23 20:20
4F:推 ganbaday:那對夫婦要聯絡好 沒痕跡的話只能靠他們證詞 09/24 0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