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erlee (OC)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婚姻] 如何爭取權利?
時間Mon Aug 31 15:44:53 2009
※ 引述《apple0730 (假像的星空)》之銘言:
: 事實經過:我的阿姨在婚前曾經出過車禍以致腦筋不是很靈光,但是,
: 我姨丈在事先知情且心甘情願下娶了我阿姨,婚後也生了兩
: 個女兒,一切算是美滿。
: 原本我阿姨在榮總有固定看診、吃藥,最後我姨丈卻只拿藥
: 不帶她回診,造成阿姨用藥過量,精神委靡,無法做事。於
: 是我姨丈假藉我阿姨腦袋不好,常用語言嫌她、刺激她,說
: 她煮菜不好吃,又動手用力推到,且常在家中和保險女業務
: 員有親密舉動,被我阿姨發現,使她歇斯底里,造成病情惡
: 化,晚上失眠。
: 今年8月份,姨丈打電話給我舅舅說要離婚,要趕ㄚ姨回娘家,
: 於是大家在8月9號做商量,先讓我阿姨回家調養身體、了解
: 情況,再作日後打算。
: 問題:(1)假設我姨丈打算要離婚,我們要如何替阿姨解決夫妻財產方面問
: 題,並如何處理離婚後的種種問題(例如:贍養費、安養費......)
: 應如何替她爭取呢?
: PS:我阿姨沒有出去工作,是屬於家庭主婦的一種。
我國只有兩願跟判決離婚兩種,如果你阿姨要爭取贍養費或相關費用,在兩願
離婚的架構裡,只有你姨丈同意才拿的到,因為你的文章看起來是你姨丈想離
因此,就開口談條件吧,談不攏就別簽字。如果你姨丈急著離婚,有時候會有
很大的空間,另外一種叫做裁判離婚,也就是夫妻雙方只有一方想離婚,或
者是需要法院來釐清離婚的責任時會採取的另一條路,這個時候如果你阿姨想
爭取贍養費,就必須提出你姨丈對於這個婚姻無法維持的可以歸責他的事由
舉出證據,當然通姦是一個很有利的證據,不過,你要看證據充不充分,法
院是不是會相信你阿姨的說法,至於你姨丈如果要以重大不致之惡疾提出反訴
請求離婚的話,這個就牽扯到很深的一面層次,無法用這個篇幅說完,總而
言之,你們可以先出面代為協調,是不是好聚好散,請他補貼阿姨將來的生活
費用,談不攏就拉倒,看誰撐得久,要不就提告,可是個人是建議,提告要有
充分的證據,免得落到不利的地位。
: (2)若無離婚,我姨丈卻故意刺激她,並惡劣的說要送她去精神病院,
: 在那過終生,如是此種狀況我們應該如何處理。
蒐集證據,將來可以用精神上的虐待作為理由向法院聲請離婚,作為離因
損害的證據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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