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shman (weery)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繼承] 限定繼承需不需要申報財產清冊
時間Sat Aug 1 22:40:33 2009
※ 引述《weishow (哈克會有多好吃)》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我親戚上個星期過世,
: 因為以前有不良的借貸紀錄,
: 所以他的小孩特別緊張。
: 被繼承人有少數的銀行存款和勞保給付,無不動產,
: 我們知道今年新修訂將法定繼承改為限定繼承,
: 也查過法條,勞保幾付不屬於遺產。
: 問題:
: 1.修法前的限定繼承,須於三個月內開具財產清冊向法院申報,
: 那麼修訂後的限定繼承,還需要開具財產清冊申報嗎?
新法不強制申報,但是不申報會衍生損害賠償以及其他問題,
不是不懂法律的人,可以承受後果的,
因此,還是請循過去的限定繼承模式,主動辦理
: 2.是去國稅局申請被繼承人的遺產清冊嗎?
遺產清冊是要自己寫的,須詳細列出被繼承人的所有財產,不論有無報過稅
向國稅局申請的那張,只是列出有報稅的財產,那只是證據之一,
沒報稅的也是遺產財產
: 3.若不需要向法院申報,那麼接下來處理被繼承人財產的手續該怎麼做?
: 直接去銀行辦理除戶即可嗎?
其實你去銀行問一下就知道了,這要看他們需要哪些文件以資證明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152.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