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hadamanthu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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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刑事] 家屬被毆打至昏迷
時間Fri Apr 24 10:56:50 2009
※ 引述《hsinyeh (hsinyeh)》之銘言:
: 不知道令弟成年了沒?如果尚未成年,法定代理人可以提告
: 如果未成年,可以依照236條請檢察官依其職權指定代行告訴人
: 民事部分...先告刑事,然後請法院附帶民事訴訟,好處就是不用交裁判費
全文恕刪 僅保留此部份作說明
(一)提起刑事告訴部份--被害人已昏迷 未死亡
1.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無配偶):依刑事訴訟法233I,由法代獨立告訴,即可。
2.被害人是成年人(無配偶):
得由家屬或法代告發。惟本案為告訴乃論之罪,須有被害人提起告訴,本案
被害人陷於昏迷(未死亡),不符刑訴233II之規定,而有刑訴236I:得為告訴
之人不能行使告訴權之情形,故實務上檢察官得依利害關係人聲請或依職權
逕指定代行告訴人。
(二)刑事附民部份
1.並非刑事附民案件皆無需繳納訴訟費用 (這一定要澄清)。
2.刑事附民案件,其本質為民事訴訟,乃利用原有刑事訴訟程序接續進行,以
達到訟爭一次解決、節省司法資源、避免訟累之效果。
3.程序: 先審理刑事案件--刑事判決 / 後審理刑事附民(由原刑案法官審理)
若案件非常複雜,刑庭法官會呈請移付民庭,經行政庭長批准後,
刑事附民案件就會移到民事庭依民事訴訟程序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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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2.200.75
※ 編輯: Rhadamanthuz 來自: 114.42.200.75 (04/24 11:24)
1F:推 hugh83:非常謝謝您的回答,對我們有很大的幫助。 04/26 01:08
2F:→ hugh83:另外請問是否可以請問一下訴訟費用大概多少呢? 04/26 01:09
3F:→ Rhadamanthuz:原PO這個案子告刑事附民.應該不會收訴訟費(猜測)。 04/26 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