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ndyevil (不完美,但完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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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其他] 支票相關問題
時間Wed Jan 14 14:44:58 2009
※ 引述《eden17 (Mm)》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簡單來說是我的小叔叔因為經營不善,欠了朋友的錢,其中他跟我父親借了支票,
: 開給他朋友(稱A女)160萬。
: 他現在人跑到大陸去了....我們只知道他的電話不知道住址。
: A女之前曾經打電話來溝通過,她也知道我家的經濟狀況無力償還這個債務,也知
: 道那筆錢是我小叔叔用的,有一段時間都沒有在催討這筆債務。
: 期間我小叔叔的友人B有段時間,三不五時就會打電話到我家或是直接人來,因為
: 我家是做生意的,也有過直接帶十幾個人把我家店面坐滿,也嗆明說不會付錢要喝
: 酒要吃東西之類,等等帶有威脅暗示的行為。
: (就有點黑道討債的手法...)
A和B之間有何關係? 若無關係,下次他來就直接報警處理.
: 但因為本票在A女那邊,當時B也沒辦法直接要我們還錢,所以一直到現在暫時B那邊
: 是沒消息了。
: 但前陣子A女委託了債權公司打電話到我家,說想商量我們要怎麼償還這筆債務,母
: 親也很誠實的描述我家的經濟狀況,不是不還,是真的沒能力還,而且當事人都知道
: 那筆錢是我小叔叔用的。
中段與問題無關,刪除,請見諒!
: : 問題:
: 1.我們是否有償還這筆錢的義務?
這邊要分類一下說明:
1.1令叔和A間的債權債務關係,你們不用處理.
1.2令尊開給A的票據問題,發票人(令尊)要支付該筆票面金額.
理由:
票據無因性,不管是本票還是支票都是依據信任原則衍生的有價證券.
執票人有權利依據票載金額和相關規定向發票人請求兌現.
若是本票,執票人大可直接去法院申請強執,所以請先釐清一下票據種類.
如果不可以接受,那麻煩您把自己當作A看待,想想就知道了.
: 2.是否有辦法可以解決我們的問題?
有,你可以試著和A協商,請他不要去提示該票據.
但是要和A怎樣談,人家要不要接受,那又是另一件事情.
: 3.是否當事人(我小叔叔)出現,我們就不必還錢?
令叔出現後請他拿著錢去跟A把票換回來,或是請令叔拿錢給令尊放進支票帳戶內.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如果A將該票據賣給債權公司C(俗稱討債公司和貼現),
那之後就會變成C和你家周旋,所以請把握時機跟A好好坐下來談條件.
不然A跟你家要不到款項,自願砍假給C也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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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0.248.172.196
1F:推 eden17:非常謝謝您回答 01/14 14:48
2F:→ eden17:我們也不是想惡意逃避 只是覺得被牽連受害 其實也已經很感 01/14 14:50
3F:→ eden17:謝A女至少還沒把我們逼死...B似乎跟黑道有關係 但因A女丈夫 01/14 14:51
4F:→ eden17:是警察 A女不敢交給B來處理~"~ 01/14 14:52
5F:→ sindyevil:B的話,蒐證後直接報警比較實際,A啊 好好跟A談,降個一成 01/14 14:57
6F:→ sindyevil:兩成也好,當然這是要雙方都同意的. 01/14 14:58
7F:→ sindyevil:如果A同意你們另外用其他方式支付,分期延展等,建議雙方 01/14 14:58
8F:→ sindyevil:要下書面,甚至可以和A要求,請他作證訴求令叔還債. 01/14 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