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jck00383 (wgk)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婚姻]離婚贍養費用
時間Fri Dec 19 23:57:18 2008
原文恕刪。
贍養費之給予規定於民法1057條。惟發生贍養費請求之要件有三。
1.判決離婚
2.限於生活困難
3.請求人以無過失為限。
因此在兩願離婚中即無法依本條請求贍養費。最高法院28年上字487號判例亦肯認民法
第一千零五十七條之規定,限於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始
得適用,夫妻兩願離婚者,無適用同條之規定,請求他方給付贍養費之餘地。
如果這對夫妻是要兩願離婚的話,就財產之分配問題,按夫妻協議選擇的夫妻財產制之
不同,而有不一樣的分配方式。那在原作者未陳明該對夫妻選擇哪種財產制的狀況,
無法回答。
關於子女之監護部分,按照民法1055條一項之規定應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未為
協議或協議不成,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之請求酌定之。所以說未成年子女的權利義務負擔
部分在這仍屬家庭自治事項,讓夫妻自己去談。談不成再請求法院酌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51.107
※ 編輯: wjck00383 來自: 140.119.151.107 (12/19 23:58)
※ 編輯: wjck00383 來自: 140.119.151.107 (12/19 23:58)
※ 編輯: wjck00383 來自: 140.119.151.107 (12/19 23:59)
※ 編輯: wjck00383 來自: 140.119.151.107 (12/19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