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essar (用一輩子愛一個人)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 請問機車後座乘客 是否有責任??
時間Sun Dec 7 10:51:38 2008
※ 引述《typeprince (打字王子)》之銘言:
: 小弟今天下午,與一名車品極劣的朋友騎車出遊
: (他騎車 我是乘客)
: 雖然說沒發生任何事故 但到現在仍心有餘悸
: 小弟心裡有許多問題
: 可惜在ptt法律板、雅虎知識都完全爬不到相關討論
: 故想請問板上板友一些今天白天很有可能發生的事情
: ======================================================
: 路上車又多又擁擠 我朋友是個技術不好,偏又愛亂鑽的人
: 鑽也只為了前進那大約兩、三台摩托車的車距而已毫無意義
: 要命的是鑽又不減速、又不顧慮後座有乘客(小弟我)
: 由於機車的駕駛在前,腳可以完全放在機車內部毫不裸露
: 而後座乘客即使已經最大程度將腿往內塞
: 乘客的左右腿仍是位於機車的最左右兩側
: 如果駕駛在亂鑽的過程中,使得後座乘客的腿或腳,擦到別人的機車
: 害別人人車都出事了;或者後座乘客的腳把人家汽車擦傷了
: 請問
: 這是機車駕駛人的責任,還是機車後座乘客的責任?
: 能說是因乘客的腿擦到別人,所以乘客也有錯誤嗎?
: (那位車品不好的朋友在馬路上亂鑽的時候,
: 我有生氣的請他別再鑽了,我說
: 省那點時間若造成事故,是完全得不償失的,
: 但他竟然發脾氣了,所以我很無奈,心情也遭透,
: 之後不會再與他出去)
: 我回來後問其他現實生活朋友以上的問題,
: 但他們都還沒想過這種事~”~
: 希望有高手板友 能為小弟解惑
: 謝謝指教><
※ 引述《typeprince (打字王子)》之銘言:
: 小弟今天下午,與一名車品極劣的朋友騎車出遊
: (他騎車 我是乘客)
: 雖然說沒發生任何事故 但到現在仍心有餘悸
: 小弟心裡有許多問題
: 可惜在ptt法律板、雅虎知識都完全爬不到相關討論
: 故想請問板上板友一些今天白天很有可能發生的事情
: ======================================================
: 路上車又多又擁擠 我朋友是個技術不好,偏又愛亂鑽的人
: 鑽也只為了前進那大約兩、三台摩托車的車距而已毫無意義
: 要命的是鑽又不減速、又不顧慮後座有乘客(小弟我)
: 由於機車的駕駛在前,腳可以完全放在機車內部毫不裸露
: 而後座乘客即使已經最大程度將腿往內塞
: 乘客的左右腿仍是位於機車的最左右兩側
: 如果駕駛在亂鑽的過程中,使得後座乘客的腿或腳,擦到別人的機車
: 害別人人車都出事了;或者後座乘客的腳把人家汽車擦傷了
: 請問
: 這是機車駕駛人的責任,還是機車後座乘客的責任?
: 能說是因乘客的腿擦到別人,所以乘客也有錯誤嗎?
: (那位車品不好的朋友在馬路上亂鑽的時候,
: 我有生氣的請他別再鑽了,我說
: 省那點時間若造成事故,是完全得不償失的,
: 但他竟然發脾氣了,所以我很無奈,心情也遭透,
: 之後不會再與他出去)
: 我回來後問其他現實生活朋友以上的問題,
: 但他們都還沒想過這種事~”~
: 希望有高手板友 能為小弟解惑
: 謝謝指教><
74年台上字1170號判例
"駕駛機車有過失致坐於後座之人被他人駕駛之車撞死者,
後座之人係因借駕駛人載送
而擴大其活動範圍,駕駛人為之駕駛機車,應認係後座之人之使用人,原審類推
適用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依同法第二百十七條第一項規定,減輕被上訴人之賠償
金額,並無不合"
民法第224條
"債務人之代理人或使用人,關於債之履行有故意或過失時,債務人應與自己之故意或過
失,負同一責任.但當事人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217條
I.債務之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
II.重大之損害原因者,為債務人所不及知,而被害人不預促其注意或怠於避免或減少
損害者,為與有過失
III.前二項之規定,於被害人之代理人或使用人與有過失者,準用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3.225.111
※ 編輯: Caessar 來自: 140.123.225.111 (12/07 10:53)